之前,边肖介绍了陕西xi安蔡政网上商城的供应商资质文件。下面边肖再给大家讲一下陕西xi安蔡政网上商城供应商的申请流程。希望边肖的内容能帮到你。企业可以入驻陕西先正彩商城,边肖可以获得相关信息。
申请书分为八个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归属机构
我们承诺能够按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电子发票。
注:1。请写明所属机构名称、所在城市、与提交单位的关系;
2.提供在省内拥有全资或控股附属机构的申报单位(或其附属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以上挂靠机构独立进行工商登记。
报价单
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提供的产品为同期市场主流产品,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及本系统外其他同类采购渠道的价格,并保证向采购人员提供我公司同期自有电商平台的最低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促销价、团购价、会员价或活动优惠价)。供应商:(全名和公章)
注:1。折扣值是不大于97的整数。不能填写“”或“”的,应填写“97”或“86”,计算出的综合折扣保留两位小数(该值仅用于评审时计算价格得分)。
2.一旦入驻,以上报价和折扣将作为上架硬限制商品的指标,网上超市商品的折扣必须小于等于此折扣。
3.请完整、正确、清晰地填写表格内容。未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者,不予推荐。
产品覆盖率
注:此表为示例,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扩充。
物流能力
服务说明,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全Xi市的供应能力,能够覆盖Xi行政区域的说明材料;
2.具备物流配送能力,提供车辆行驶证等相应证明材料;
3.委托第三方物流配送的,应提供委托合同或相关协议复印件。
服务计划
1.解释服务计划;
2.必须具备Xi安全服务能力,覆盖Xi安行政区域;
3.交付周期;
4.保修期;
5.售后服务机构齐全,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快速响应用户需求和供应能力;承诺组建Xi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专职服务团队;承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供货,并在产品保修期内提供7*8小时电话支持、4小时服务响应、48小时解决问题。
6.争议解决方案。
技术建议
说明数据接口的开发能力。
具备开发数据接口的能力,能够通过信息系统的数据接口交换产品、价格和库存信息。如有类似接入案例和实际交易(网页截图),可提供相关案例。
情况
提供2018年1月1日起政府(军队)或企业电子商务平台采购服务的相关案例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供应商性质
1.如服务方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应按以下格式填写声明函。未按给定格式或格式提供声明函的,将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优惠政策,但不影响申请文件的有效性。
2.服务方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所属省级以上(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函(不限格式)。未能提供证明函者将不能享受征集文件规定的价格优惠政策,但不影响申请文件的有效性。
特别提醒:仅当服务提供商属于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或监狱企业参与时
中小企业声明函我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我公司参与(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所有服务均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担。相关企业(包括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和已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详细情况如下: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有员工,营业收入10000元,总资产10000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有员工,营业收入10000元,总资产10000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上述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况,也不存在大型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YYYYY。
注:1。服务商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如果合格的服务提供者未能提供和填写上述要求,在审查期间将不予承认。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应填报上年数据,新设立企业无上年数据可不填报。
3.本项目采购对象对应的中小企业行业为零售业。
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单位,其参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项目由本单位承担/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描述: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残疾人占本单位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人(含25人),需安置的残疾人不低于10人(含10人);
(二)与每名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每名待安置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每一名被安置的残疾人支付了不低于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适用于本单位所在区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月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生产的商品、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其他残疾人福利单位生产的商品(使用非残疾人福利单位注册商标的商品除外)。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职工人数。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是指司法部直属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监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