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安付伟工贸有限公司:
Xi安付伟工贸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日,我局接到群众董举报,称一家名为“Xi安工贸有限公司”的企业冒用其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设立登记,请我局查处。
2021年8月20日,我局接到群众董举报,称一家名为“Xi安工贸有限公司”的企业冒用其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设立登记,请我局查处。
经查:Xi安付伟工贸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25日经Xi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地址:五金商店6排18号;陕西省市未央区北三环电热灯具批发市场,法定代表人:董。2020年6月19日,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当事人董称其身份证丢失;并提供了渭南市公安局化州派出所出具的居民身份证遗失声明回执;工作人员向股东、监事孔明明及委托代理人陈友良发出问询函,均未回复配合调查;当事人称对公司情况并不知情,成立信息上“董”的签名经其本人确认,并非董本人签名。
经查:Xi安付伟工贸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25日经Xi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地址:五金商店6排18号;陕西省市未央区北三环电热灯具批发市场,法定代表人:董。2020年6月19日,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当事人董称其身份证丢失;并提供了渭南市公安局化州派出所出具的居民身份证遗失声明回执;工作人员向股东、监事孔明明及委托代理人陈友良发出问询函,均未回复配合调查;当事人称对公司情况并不知情,成立信息上“董”的签名经其本人确认,并非董本人签名。
鉴于上述情况,经综合研判,我局认为,贵公司提交的登记资料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鉴于上述情况,经综合研判,我局认为,贵公司提交的登记资料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1年11月25日核准的Xi安付伟工贸有限公司(注册号:61011882371923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2MA6U0DBU6A)董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联络员、财务负责人的信息应在十日内交回营业执照,逾期营业执照作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1年11月25日核准的Xi安付伟工贸有限公司(注册号:61011882371923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2MA6U0DBU6A)董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总经理、联络员、财务负责人的信息应在十日内交回营业执照,逾期营业执照作废。
Xi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Xi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8日
2021年9月8日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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