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2022年6月15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了《中国审计(深圳)认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粤市字〔2022〕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粤监办[2022]4号)
当事人:沈重(深圳)认证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40300MA5F6G786U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6007号安徽大厦1307-1308室
法定代表人:金彩。
我局于2021年12月3日收到《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授权立案查处中审(深圳)认证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认证行为的通知》(国监查字[2021]第5号),随函转发相关证据材料。
经核查,沈重(深证)认证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向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信息科学研究所颁发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49819IP01199ROS),证书于2020年11月25日暂停,有效期至2021年5月24日;2019年12月12日,河南图之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证书编号:49819IP01397ROS),2020年12月12日暂停使用,有效期至2021年6月12日;2019年12月23日,河南省陈康机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证书编号:49819IP01526ROS),该证书于2020年12月23日暂停使用,有效期至2021年6月23日。上述三个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到期后被暂停,暂停半年后无所作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2021年8月18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并指出当事人未及时处置认证证书后,于2021年8月25日撤销了中设研究院北京信息科学研究所持有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于2021年8月27日撤销了河南图之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河南陈康机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认证机构批准书》及法定代表人金彩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用以证明当事人是有资质的法定认证机构。
2.《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于希萌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以证明委托人委托于希萌代表委托人接受执法机关的调查。
3.《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复印一份给法定代表人,《询问笔录》复印两份给孟。
https://www.zhucesz.com/ .当事人出具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复印件1份、北京信息科学研究院等3家企业的审核资料复印件1份,用以证明当事人向北京信息科学研究院等3家企业出具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真实有效。
5.《情况说明》当地政府在官方网站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通知》一份,一份屏幕打印件。
https://www.zhucesz.com/ .国家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撤销证书截屏3张,用以证明当事人已撤销涉案过期认证证书。
在作出本行政处罚决定前,我于2022年3月2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粤监办字〔2022〕第3号),告知其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
沈重(深)证有限公司未及时处置过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六条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在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前,当事人已撤销未及时处置的三份涉案认证证书,并积极配合、主动向执法人员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认证认可条例》所列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将按日加收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