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报讯(媒体记者文)近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云南三人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人行公司”)侵犯云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国旅”)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旅游报讯(媒体记者文)近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云南三人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人行公司”)侵犯云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国旅”)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据了解,云南国际旅行社于2011年6月14日获得第7747412号注册商标,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6月13日。公司名称和商标广为人知。从2021年1月开始,公司接到多个平台乘客的投诉,但被投诉的员工与公司无关。2021年6月18日,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接受云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举报,对三向公司相关网站进行远程检查,共获取证据。
据了解,云南国际旅行社于2011年6月14日获得第7747412号注册商标,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6月13日。公司名称和商标广为人知。从2021年1月开始,公司接到多个平台乘客的投诉,但被投诉的员工与公司无关。2021年6月18日,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接受云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举报,对三向公司相关网站进行远程检查,共获取证据。
经查,三人行公司未经云南国际旅行社许可,在其注册网站首页突出显示第7747412号图形商标和“云南国际旅行社”字样,宣传其旅游产品。
经查,三人行公司未经云南国际旅行社许可,在其注册网站首页突出显示第7747412号图形商标和“云南国际旅行社”字样,宣传其旅游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本案中,三人行公司注册网站首页使用的标识与云南国际旅行社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相同,其擅自使用构成商标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本案中,三人行公司注册网站首页使用的标识与云南国际旅行社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相同,其擅自使用构成商标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混淆他人有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未经授权,可能导致人们误认为是别人的商品或与他人有特定联系。在该案中,“云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是云南国际旅行社的企业名称。“云南国际旅行社”不仅是云南国际旅行社的原名,也是其企业名称的字号。在与三人公司重叠的业务领域有一定影响力。三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司直接使用云南国际旅行社的企业名称和品牌名称宣传其产品,容易导致消费者将其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误认为云南国际旅行社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或者认为二者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因此,三方公司构成了擅自使用他人商业名称,容易混淆相关公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混淆他人有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未经授权,可能导致人们误认为是别人的商品或与他人有特定联系。在该案中,“云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是云南国际旅行社的企业名称。“云南国际旅行社”不仅是云南国际旅行社的原名,也是其企业名称的字号。在与三人公司重叠的业务领域有一定影响力。三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司直接使用云南国际旅行社的企业名称和品牌名称宣传其产品,容易导致消费者将其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误认为云南国际旅行社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或者认为二者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因此,三方公司构成了擅自使用他人商业名称,容易混淆相关公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经法院判决,人民银行三公司停止使用云南国际旅行社注册商标专用标识,停止擅自使用云南国际旅行社名称(包括其简称、品牌名称),并赔偿云南国际旅行社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0万元。
经法院判决,人民银行三公司停止使用云南国际旅行社注册商标专用标识,停止擅自使用云南国际旅行社名称(包括其简称、品牌名称),并赔偿云南国际旅行社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0万元。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希望广大涉旅企业以此为戒,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不要虚假宣传,违规经营。接下来,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将继续依法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希望广大涉旅企业以此为戒,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不要虚假宣传,违规经营。接下来,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将继续依法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
刘荣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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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方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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