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讯(记者王琦)青岛某公司开了一家名字中带有“橙”字的民宿,并在美团等app上发布相应名称的商户信息。近日,青岛市市南区法院判决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6万元,并立即停止侵权,删除相关app上发布的信息。
2月15日讯(记者王琦)青岛某公司开了一家名字中带有“橙”字的民宿,并在美团等app上发布相应名称的商户信息。近日,青岛市市南区法院判决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6万元,并立即停止侵权,删除相关app上发布的信息。
据了解,原告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一家高端连锁酒店,知名度很高。公司申请注册了桔子酒店等商标。被告青岛某公司开设的酒店名称中含有“橙”字,在美团APP、大众点评APP上发布了相应名称的商家信息。原告认为上述名称和标识与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且高度近似,在消费者中造成混淆和误解。损害了原告的商誉,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从而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原告是“桔子酒店”和“桔子酒店精选”的商标注册人,其商标验证服务包括住所(酒店、寄宿处)等。原告申请公证后,被告在美团APP、大众点评APP上使用的名称均含有“橙”字,与原告申请注册的商标核心部分相同。而且,在被告的经营中,由于顾客对酒店服务的追求存在诸多差评,原告认为侵犯了被告享有的商标权。
据了解,原告桔子酒店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一家高端连锁酒店,知名度很高。公司申请注册了桔子酒店等商标。被告青岛某公司开设的酒店名称中含有“橙”字,在美团APP、大众点评APP上发布了相应名称的商家信息。原告认为上述名称和标识与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且高度近似,在消费者中造成混淆和误解。损害了原告的商誉,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从而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原告是“桔子酒店”和“桔子酒店精选”的商标注册人,其商标验证服务包括住所(酒店、寄宿处)等。原告申请公证后,被告在美团APP、大众点评APP上使用的名称均含有“橙”字,与原告申请注册的商标核心部分相同。而且,在被告的经营中,由于顾客对酒店服务的追求存在诸多差评,原告认为侵犯了被告享有的商标权。
法院认为,被告的经营范围包括酒店管理,与原告涉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项目属于同一种服务,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其使用含有“Orange”字样的酒店名称进行对外经营,具有依附于原告商标商誉的主观故意,足以混淆相关公众,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构成不正当竞争。综合考虑涉案注册商标的使用时间、公众知晓程度、被告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原告在本案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判令被告酌情赔偿原告6万元,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相关app上发布的信息。
法院认为,被告的经营范围包括酒店管理,与原告涉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项目属于同一种服务,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其使用含有“Orange”字样的酒店名称进行对外经营,具有依附于原告商标商誉的主观故意,足以混淆相关公众,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构成不正当竞争。综合考虑涉案注册商标的使用时间、公众知晓程度、被告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原告在本案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判令被告酌情赔偿原告6万元,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相关app上发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