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公司名称变更是工商变更中最常见的事情。前段时间有个客户过来说觉得公司名字不太好,想换一个。看到他的营业执照,我告诉他不能换!
顾客起了疑心。我是来和你做生意的。有钱就不赚。那不是很蠢吗?
我跟他解释了原因,他才明白原来是这么回事!
你知道为什么吗?
原来这个老板的公司是去年12月份注册的,要过春节才能开始营业。年后突然想改名,说当初公司的名字也是自己随便取的,所以也要随便改,不能不给钱;就跟身份证上的名字一样。想改就改!
我跟他说公司注册时间太短,工商局不受理更名。根据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无特殊原因一年内禁止申请变更。也就是说,注册公司超过一年没有注册,就不能申请公司名称变更。
老板听出字里行间的“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就问:“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其实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地工商局也是根据具体申请进行审批。根据企名网的财税经验,注册公司能在一年内更名的原因主要有:
主营业务发生变化,经营范围第一项发生变化;
公司组织形式发生变化(组织形式可以改变,但字号不变);
控股股东要求变更公司名称(原则上只适用于上市公司);
因侵权或者与同一行政区域内其他经核准的企业名称近似,被责令变更名称的。
所以,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只是单纯想更改公司名称,AIC一般不会受理。公司注册满一年,可以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