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会想给自己的公司起一个好记的名字,但是有时候我们的想法可能是一样的,公司可能会重名。在这种时候,我会非常担心我们注册的公司是否有效。公司注册如何被视为重名?以下内容由企名网编辑为您介绍。
公司按属地登记,当地工商局在各自辖区内对公司名称进行审核,批准公司设立申请。如果三维星传媒集团不是你们当地的企业,应该可以成立。
然而,采用相同的品牌名称存在潜在的风险。如果对方的品牌名称是驰名商标或者有一定知名度,那么你设立同名企业,从事同一行业,对方可能会认为你构成不正当竞争。
如果公司名称重复,可以修改后重新注册。但是,如果公司名称重复,也不一定不能用。管辖范围,是否是驰名商标,有无特殊保护。
不得与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同行业注册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在不同的省份,工商登记机关不一样,可以用同一个名称。除非驰名商标可以跨地区、跨类别保护,其他企业的名称只在登记主管机关的管辖范围和相应类别内受到保护。两家公司的名称构成相同,且处于同一行业,即违反了“申请的名称不得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或登记的同行企业名称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的原则,很可能无法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1)第三条规定,企业申请登记时,应当以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有权。
(2)第六条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且不得与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同行业注册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认购制的实施也相应的推出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条例规定,企业必须在公示系统如实公示认缴和实缴金额,方便公众查询。如果别人在和你签订大额经济合同之前发现你公司的实收金额很小,那么别人可能会怀疑你的实际履约能力,也许合同就签不了,生意就黄了。
认缴的资本越多越好。如果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出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可以在约定出资期限届满前办理注销登记。
股东应当按照其所认缴的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自行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约定期限向公司缴纳出资。股东未按照约定实际缴纳出资的,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
股东未按照约定缴纳出资的,已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
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者依法解散清算的,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应当先缴足出资。
注册公司同名,公司注册按属地划分。各地工商局在本辖区内审批公司设立申请,不得与登记机关辖区内同行业注册企业相同或近似。以上是《企业https://www.zhucesz.com/》编辑为您找到的公司注册如何被视为重名的相关内容。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企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