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名称被盗用怎么办?
1.首先,建议认真学习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掌握名称侵权的处理方法;
2.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询你的公司名称,看是否经过正规程序注册。保留相关手续作为证据;
3.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查对方公司名称是否通过正规途径注册;
4.如果对方未按正规程序进行登记,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采取合理合法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5.如果对方未经许可盗用姓名,造成经济损失、名誉损失,可以将上述情况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如果对方已经按照正规程序通过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了公司名称。这种情况属于公司名称之争,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名称争议后,处理时限为6个月。
二。公司名称变更申请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收到,加盖公司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收据,公司公章),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及受托方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大会提交决议,决议内容包括:拟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签名;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章程的修改;
6.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本规范适用于依照《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
以上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项目,一般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三。对姓名使用的限制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司名称冠以“中国”等字样问题的通知》:
1.含有“中国”、“中国”、“中国”、“民族”、“国际”字样的企业名称,由国务院批准;
2.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中华”、“国家”字样以及不含行政区划或者其他应当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名称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