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公司注册的时候,注册的都是自己理想的名字,所以随便选个名字。但是在操作过程中,他们觉得影响公司形象或者其他原因。
我觉得这个名字不好,想改一下。但是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改名是有专门规定的,为了减少部门。
工作量也制约着企业的正常稳定运行。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
更多。所以企业要想在一年内改变,就必须让自己公司的情况符合特殊原因。特殊原因包括以下规定:1 .因经营范围第一项调整需要变更名称的:
如果调整了经营范围的第一项,说明主要经营范围发生了变化。根据规定,公司名称中的行业特征需要
与第一种经营范围一致,这只能改变公司名称中的行业特征。
控股股东是指上市公司的实际最大控股股东。这个原则只适用于上市公司。3.因组织形式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名称的:
其他的东西不变,只是组织形式变了,不管是不是每年都可以变,比如有限公司变成股份有限公司或者集团。
有限公司等。
公司改名后,他觉得名字不如以前了,可以在一年内改回原来的名字。5.因侵权或者与同一行政区域内其他经核准的企业名称近似,似有必要变更名称的:
因为侵权被责令改变的情况。6.企业因其他特殊原因要求变更名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