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符合控股条件,可以以有限公司的名义追加控股。
通过持有其他公司超过一定比例的股份来控制和操纵其他公司的公司。控股公司根据持股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纯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
前者只是通过持有一定数量的股份来控制和操纵其他公司,而不从事实际业务;除了上述的纯控股,后者还经营某种业务。
在股权分散的情况下,控股公司只要掌握其他公司20-30%的股份,就可以控制这家股份公司。作为“母公司”,被控制的公司成为“子公司”或“孙公司”;银行的控制权,拥有30%左右的股权,可以注册为控股公司。
控股公司根据持股对象不同可分为控制企业资本股权的产业资本控股公司和控制银行股权的银行控股公司。只控制一家银行的控股公司称为单一银行控股公司;控制几家银行,即控制集团银行,称为多银行控股公司。
控股公司的主要特征是,它通过发行和出售自己的股票或公司债券来吸收闲置的货币资本,这些资本可以用来购买其他公司的股票,从而控制这些公司,然后,以这些公司持有的股票为后盾,它可以进一步发行更多的股票,并进一步从其他公司购买更多的股票。
控股公司最早出现于19世纪末的美国。1889年,为了促进公司和企业的发展,美国新泽西州允许成立控股公司。到1904年,美国已经建立了318家控股公司。
由于控股公司可以加速资本的积累和集中,因此可以实现银行的合并。可用于购买资产或组建合资公司以获得公司控制权;能够利用受控公司的商誉或信用;你也可以通过你控制的公司来分散经营风险。
参考百度百科-控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