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名称变更,原公司账户不会被冻结。更换过程中不会影响正常使用。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变更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事项需要在登记前经过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涉及股权转让和交换的,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需要新老股东签字。
(5)变更后股东为夫妻的,需签署夫妻财产分割证明。
扩展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被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第三十条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一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经营范围变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经营范围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被吊销,或者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
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应当在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提出。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
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并提交合并协议、合并或者分立的决议或者决定、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合并或者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九条
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第四十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参考百度百科-公司变化
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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