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是学校和卫生行政部门十分关注的问题。推动学校食堂引入和实施ISO22000标准,构建符合学校食堂特点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为师生提供安全优质的餐饮服务,应是学校和政府卫生部门管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共同责任和重要手段。
2020年6月18日,Xi市雁塔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13期)》。公告称,近日,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对辖区餐饮单位进行了抽检,现公示23批次合格信息。
此次抽检的食品主要包括加工食品、食用农产品、饮料、调味品等四类食品。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污染物、农药残留等指标。共抽检23批次产品,其中合格23批次,不合格0批次。
生产企业标称成都达利食品有限公司,销售自陕西百福乐折扣购物有限公司的豆基豆乳经检验合格,产品合格;生产企业的标称名称为Xi市雁塔区孟繁兴蔬菜店。Xi市育才中学抽检的莲藕、土豆、茄子、西红柿、黄瓜、紫罗兰,经检验均合格。
我们还抽检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太白校区的大米、五得利三星特一号高筋小麦粉、洋葱伴甜面酱、料酒、重庆火锅浓缩底料、鸡蛋,经检验产品合格;此外,Xi市雁塔区翠华路小学畅达校区大米、茄子共抽检食品样品23批次,经检验均合格。
依据GB/t1355-1986 《小麦粉》、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4号《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GB/t1354-2018 《大米》、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0。农业部公告250号、农业部公告22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号、农业部公告560号、GB 2763-2019 《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整治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整治办函[2008]3号《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等标准文件。
所以,作为消费者,我们在选择食物的时候,一定要走出误区,选对商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享受健康的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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