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详细列表!天台县启用了“浙江冷链”单位
关于对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单位实施名单管理的通知
(第33号)
为有效防范秋冬季新冠肺炎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的风险,切实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县现对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单位实施清单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储存、销售、加工和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必须持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浙江冷链”主体激活验证,接受进口冷链食品扫码相关知识培训。
二、未列入登记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与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的活动。
三。对未经备案登记从事冷链食品进口相关活动的单位,封存涉案产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四。对拒不执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动词(verb的缩写)市场监管部门将不定期向全社会公示进口冷链食品注册信息。广大市民可拨打12345举报任何违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
不及物动词截至2020年12月4日,已启用“浙江冷链”主体的单位名单(视为已登记备案)见附件。
天台县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预防和控制总部
2020年12月4日
附件
天台县已启用“浙江冷链”单位名单
(截至2020年12月4日)
结束
极好的
审核:林霞回归企名网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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