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8月1日电(记者屈凌燕)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8月1日起,浙江省开展企业名称自行申报改革。所有符合条件的浙江企业自行命名后可直接申请设立登记,再也不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一步减少了企业的开办时间。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直接独立申报名称?据浙江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负责人介绍,《浙江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除前置审批事项或名称预申报与名称核准、设立登记不属于同一登记机关外,其余均可直接独立申报。
据介绍,浙江工商电子平台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正式上线后,申请人可进入系统自动智能筛选拟申报名称,实现自主申报。名称提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批准。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企业名称自行申报通知书》,并推送名称自行申报短信提示。然后,申请人可以继续进行全程电子化登记,也可以通过自行申报的短信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自报姓名不是“我的名字是我的主人”。目前,浙江省工商局已经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名称禁止和限制数据库。与同一名称登记机关的同行业名称不相同或者不近似的,不得含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或者文字,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或者文字,不得含有外国(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不得含有政党、党、政、军机关、团体组织、社会团体和军队番号等名称。同时,对世界500强、驰名商标、知名商号等进行相对保护。只能在获得同意或承诺后才能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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