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年10月28日01:37:53 nbsp https://www.zhucesz.com/
标题:玉龙燃料3360玉龙燃料关于向上海市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证券简称:玉龙燃料公告编号: 2022-028
上海玉龙燃料有限公司
向上海市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出对策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3360
担保人(反方)名称及担保金额:
上海玉龙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小微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东中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华东中油”)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人民币10,000,000,000元本息及其他费用。
(反方)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在https://www.zhucesz.com/为人民币1亿元(不含本),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https://www.zhucesz.com/;其中,公司在https://www.zhucesz.com/,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https://www.zhucesz.com/。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经营活动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东中油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1000万元,由第三方担保机构中小微担保中心为前述子公司授信额度下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子公司融资额度;公司为中小微担保中心的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中小微担保中心为履行担保责任而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等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限以公司向中小微担保中心出具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履行本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向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反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反方)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反担保对方的情况
名称:上海市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机构)法定代表人:鲁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10000MB2F00024P
启动资金:50万元。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1056号16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上海市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运营管理,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协调处理基金理事会日常事务等。
(二)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中小微担保中心与公司没有关系。
三。借款人信息
借款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华东中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200号19层106室。法定代表人为徐增增。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必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
公司持有华东中油100%股权,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借款人的相关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2,3359 https://www.zhucesz.com/,3359 https://www.zhucesz.com/'s股权2,3359 https://www.zhucesz.com/, https://www.zhucesz.com/资产负债率https://www.zhucesz.com/ 2021年(经审计)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未经审计)9,3359 https://www.zhucesz.com/,https://www.zhucesz.com/利润https://www.zhucesz.com/
四。反担保的内容
1.反担保人:上海玉龙燃料有限公司
2.主债权:本公司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金额1000万元,以反担保人向中小微担保中心出具的相关文件为准。
3.反担保金额:反担保金额为中小微担保中心为履行担保责任而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中小微担保中心代偿之日起两年。
6.主要内容:
1)反担保人向中小微担保中心保证债务人能够按期全面履行全部义务并承担全部责任。
2)反担保的范围是指债务人应向中小微担保中心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中小微担保中心为履行担保责任而支付的全部款项、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费用。反担保人承诺,如果债务人未能履行或完全履行其对中小微担保中心的义务和责任,反担保人承诺无条件立即向中小微担保中心支付债务人的应付款项。
3)反担保人未按前条约定履行上述义务,由此给中小微担保中心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由反担保人承担。
4)反担保人与债务人属于第一债务人,中小微担保中心有权直接向反担保人追偿,无需向债务人追索或起诉或处置其他反担保措施。反担保人保证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立即无条件清偿债务人所欠中小微担保中心的全部款项。具体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限以反担保人向中小微担保中心出具的相关文件为准。
动词(verb的缩写)董事会的意见
本次公司为中小微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帮助公司全资子公司解决经营的资金需求问题。提供反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不及物动词独立董事的意见
该反担保有助于下属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审查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反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次数和逾期担保次数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https://www.zhucesz.com/亿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https://www.zhucesz.com/;其中,公司在https://www.zhucesz.com/,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https://www.zhucesz.com/。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玉龙燃料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8日
https://www.zhuces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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