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为吸引和集聚优质外资资源,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河北省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制定《关于优环境强服务促进外商投资企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和政府服务效率,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外资市场主体增量升级,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一、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跨国经营”模式
推进保定外商投资企业“跨国经营”服务。与市外办和第三方翻译公司合作。如果申请人不能到现场办理业务并提交和核对相关资料,注册工作人员和翻译人员将采取“远程视频人工接洽”的服务模式。通过互联网邮件传输、远程视频指导等形式,使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网上答疑、对话指导、补缺等方式快速办理参保登记,实现跨境业务,提高效率。
第二,进一步实施“公差登记”
申请人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事项时,提交的主要材料齐全,但次要材料或非关键性材料不统一。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时限和逾期处理方式,先受理后审批,视情况发放许可证。申请人将在承诺时间内完成材料。申请人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提供主体资格证书原件和外方签字盖章的原件的,在相关申请人分别作出书面说明和承诺后,可提前持复印件和传真件进行登记,然后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并补正。
三、实行注册“跨省”
申请人可在全国范围内登录“河北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办理保定市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通过电脑或手机终端远程扫描上传数据;网上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邮寄纸质材料,实现随时随地办理报名,全程“不见面”办理。
四、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要求,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不需要前置审批,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县(市、区)区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申请在营业执照上加载经营场所地址,以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制度,申请人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和对房屋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的书面承诺,即可申请登记。
动词(verb的缩写)不断优化创业服务。
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在“审核合一”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网上预审、即时办理、一日办理、联合办理”的服务模式,实行企业一日注册,其中设立登记在4个工作小时内完成。外商投资企业通过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可实现设立、变更、注销初审“零见面”。探索外资企业登记、变更、注销全网上流程。
6.推进京津冀企业资质互认。
对于在京津冀三地任一登记机关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提交了经公证的主体资格证书原件的外国投资者,在主体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外国投资者在其他两地投资的,允许外国投资者提供加盖设立地企业登记机关档案部门出具的档案证明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
投资者身份多元化。如果中国公民原来是中国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即内资公司)的股东,变更后由于外国投资者股权与内资公司合并,中国公民成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可以保留中方投资者的股东身份。
九。注册资本的多样性(投资金额)
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额)可以用人民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表示。
十、实行备案制。
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对有经营意愿但经营困难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暂时“休眠”,减轻企业成本负担。符合条件、经营有困难的外商投资企业,可在不超过3年的一定期限内自行决定歇业,并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申请备案。
XI。包容审慎的监管
根据《保定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指导意见(试行)》清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予行政处罚。
十二。不断优化市场环境。
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加快营造简单高效、公平透明的国内一流市场准入、准入和退出环境。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实现除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外,对市场主体“无所扰”。
(河北省保定市市场监管局供稿)


在线咨询
188-2371-9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