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经济业务是必然要发生的,但很多财务人员在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处理时,往往忽略了涉税问题。处理不当会使企业承担一定的税务风险。为了规避企业的涉税风险,本文总结了企业生产经营中最容易被忽视的涉税问题,以帮助企业正确、规范地申报纳税。
1.如果企业经营地址发生变化,未抵扣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经营地址的变更是正常的,经营地址的变更会导致企业相关信息的变更,包括税务登记的变更。企业税务登记变更前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会一起迁移变更吗?
根据增值税抵扣相关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场所变更引起的税务登记变更涉及税务登记机关变更的,需在原税务机关注销税务登记,并在迁入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税改前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
二、餐饮业不同的农产品按11的进项税额抵扣。
餐饮纳税人在采购农产品时,出于成本、原料、运输等方面的考虑,会通过生产者、零售商、批发商等不同渠道采购农产品。但会计抵扣进项税时,都是按11抵扣进项税。会有涉税风险吗?
我国食品饮料业抵扣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生产的农产品,可以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和部分鲜肉鲜蛋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
3.产品包装押金会被税务检查吗?
企业生产的商品有些需要包装,但有些包装是可以重复使用的。企业为了降低企业成本,会出租或借用一些套餐,出租人和借用人都需要缴纳一定的押金。很多存款交付很久甚至忘记了。对于收取保证金的企业,保证金作为“其他应付款”长期留存。企业有哪些涉税风险?会被税务审计吗?
根据国〔2004〕82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纳税人销售出租、出借包装的货物所收取的保证金,不论包装周转期长短,超过一年(含一年)不退还的,一律并入营业税。
4.年底贷款不是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假设张三是企业A(非个人独资或合伙)的投资人之一,于201月31日向企业A借款10万元,至2017年1月31日仍未还款。但这部分借款并没有用于企业A的生产经营,那么,A借的10万元是否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税[2003]158号)规定,名个人投资者借款超过12个月,且在超过12个月的纳税年度结束后既不归还也不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应将未归还的借款视为企业向个人投资者的股息分配,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5.企业通讯费和给客户送礼怎么收税?
根据《数明号123》(国税函〔2000〕57号)规定,一些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等活动中,向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个人所得税应根据《数明号123》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税款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六、对缴纳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进行检查。
税收I
1.纳税人有增值税留抵税额且有增值税欠费的,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应填写舒名号123一式两份,纳税人一份,主管税务机关一份。
2.抵扣欠税时,应当按照欠税发生的时间依次抵扣。扣除的欠税包括坏账和滞纳金。在确定实际扣除额时,截止日期为舒名号123开证日期,计算应缴纳而未缴纳的滞纳金金额,滞纳金金额为未缴纳金额合计。如果未付总额大于保留的进项税额,实际抵销额应等于保留的进项税额;如果未付总额小于保留的进项税额,则实际抵销额应等于未付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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