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消灭。在新的合并中,原法人将被消灭;在吸收合并中,被兼并的法人被消灭。在新型分立中,原法人消灭;在现有的划分中,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发生变化。(二)债权债务的承担。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被合并的法人承担。法人分立时,原法人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法人按照分立前订立的合同确定的份额承担。
法律依据:书名号123
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第九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开发行股票增资时,应当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