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的工资薪金可以通过内部凭证工资表记录,税前扣除。兼职员工的劳动报酬如何税前扣除?如果没有发票有什么税务风险?企业发放劳动报酬需要代扣代缴哪些税?
劳务报酬,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包括提供设计、装饰、安装、绘图和测试、检测、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座、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塑、影视、录音、录像、演出、广告、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和其他劳务。
在实际操作中,比如公司聘请大学老师培训员工,支付个人电脑维护费、设备维护费、清洁费等。都属于劳动报酬的范畴。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以发票(含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开具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是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业务的个人的,以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接受个人提供的服务,一般需要对方向税务机关开具发票,企业应当在企业所得税前支付发票。但如果个人提供的服务符合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可以凭收据(俗称“白条”)在税前扣除。收据应载明收款人姓名、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在这里,小额零星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实际操作中,标准是500元。
即税前劳务报酬超过500元的,需要凭个人提供的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未取得发票的,相关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最终汇算清缴时,需要进行调整和增加。如果最终汇算清缴没有调整增加,会被税务机关发现没有抵扣凭证,面临补税、收取滞纳金、罚款的风险。劳务报酬税前未超过增值税起征点(超过500元)的,可凭包含相关信息的收款凭证在税前扣除。
企业在支付劳动报酬时,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即使个人支付的税前劳务报酬低于支付的800元,实际扣缴的税款为0,也要正常为他们申报个税。
劳务报酬所得,预缴税金,计算如下: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含)的,扣除费用为8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为收入的2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 (1-20 )扣缴率-速算扣除。
薪酬收入的扣缴税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