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以下“说明”仅供填写时参考,不需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供。此申请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名称预核准申请、名称变更核准申请和集团名称申请。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企业类型”一栏应按以下具体类型填写: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只需要填写“业务范围”列是一致的企业名称行业制定了主要业务项目,是指国家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调整项目核准企业名称或扩展有效期内,申请人是所有投资者,经自然人投资签字,名称变更批准,申请人为原企业,由原企业加盖公章。在原有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对核准名称的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延期通知书》、《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等,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交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和《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投资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申请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的有效期延长六个月。续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续期。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用黑笔或10号签收,“投资方”和“经批准的项目调整名称”项目可加行书写或单张书写。11、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时应使用A4纸笔签名;(三)授权代表或者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分别提交该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指定代理人的证件和具体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投资方确认第(1)、(2)页信息后,应在本页盖章或签字。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者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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