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已预先核准并登记企业名称。
一、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范围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总局负责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1) 以*;China*;,*;China*;,*;National*开头; ,*;国家*;,* ;国际*; (2)使用*;China*;,*;China*;,*;National*;,*;National*;名称中的其他字样;(3)不包含行政区划。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要求 1、内资企业名称的核准要求,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 1.不代表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如:大地建设有限公司。 2、企业名称中没有行政区划和行业的描述。注册资本须在1亿元以上,经营范围须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中的五类。如:大地股份有限公司。 3、企业名称的中文前缀核准。如:中信置业有限公司 4.国字冠企业名称获批。如:国信置业有限公司 5、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内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有限公司1至50名股东,有限责任公司2至200名股东)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预核名全称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变更批复
国家工商总局的企业更名审批是企业做大做强后进一步做大做强需要做的前期交易。
企业名称变更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京审批。审核通过后,下发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之后企业需持企业名称变更批准通知书到注册地办理具体注册事务。
注册后仍需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只能在北京国家工商总局备案!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办法
目前申请国家工商总局变更企业名称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在当地工商局说明变更需求,办理相关手续,填写相关信息,然后逐层上报当地工商局。比如县/区工商局报市工商局,市工商局报省工商局,省工商局报市工商局。北京市工商局.上汽。
这种方法不仅费时费力,而且时间不确定。
另一种方式是由北京华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交。客户需在当地工商局出具格式的企业名称变更批准函(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公司注册地商务局,加盖企业名称变更批准函原件和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将指定代理人和共同委托代理人证书寄给我司,我司报国家工商总局,5个工作日左右收到变更企业名称的批复通知!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并出具批准证书应发出。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有下列情形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审批后出具批准证书:
(一)在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内;
(二)不要求国家调拨原材料,不影响国家能源、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综合平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批准在国务院授权范围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报外交部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经贸合作备案(外经贸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审批机关)。
申请设立产品涉及出口许可证、出口配额、进口许可证或者国家限制进口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管理部门应当事先征得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的同意。
外国投资者在提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前,应当向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下列事项。报告内容包括: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目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生产产品;使用的技术设备;土地面积和要求;水、电、煤、气或其他能源的条件和数量;对公共设施等的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外国投资者提交的报告之日起30日内书面回复外国投资者。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当通过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外商投资企业章程;
(四)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候选人)名单;
(五)外国投资者的合法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六)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批复;
(七)材料清单;
(八)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的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第(二)、(四)、(五)项文件可以外文书写,但应附中文译文。
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将其签署的合同副本提交审批机关备案。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