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如何设立分公司核名称。(1)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2)股东会决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工商登记。(1)母公司需要提交的文件(2)母公司需要提交的文件(3)商业登记表及材料(4)
税务登记及发票的收取。账户中必须有30000元以上的存款。
开立一个基本银行账户。开立基本银行账户,需要提供母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分立,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新设立公司的,应当依法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分公司注册名称
根据实际情况注册分公司需要的信息:(5)公司章程(公司出具的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档案并加盖公章)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需提供实际营业地点的租赁协议及财产证复印件、财务人员就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如在当地)。请提供以下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证书的分支办公室;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和公章上;原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书的副本,如出租人对公司的骑密封;如果出租人的个人签名公司章程必须的到工商局总行打印并加盖工商局分公司负责人印章的实际营业场所租赁协议书和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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