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公司的发起人与股东没有区别,因为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就是股东,但事实并非如此。公司设立期间,没有股东,只有发起人,处理公司设立事宜,对外承担责任;但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一般具有股东身份,但不是绝对的。
一、公司的发起人是否必须是股东
1、公司成立期间,没有股东,只有发起人。公司发起人,是指参与订立发起人协议,申请设立公司,认购公司出资或者股份,并对公司的设立承担责任的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后,发起人一般具有股东身份。
2、公司成立时,发起人成为股东,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当然,要让发起人成为股东,就必须成立公司。同时,发起人还必须为公司的设立做好准备,认购股份,缴纳出资,并在设立阶段共同制定并签署公司章程。人不一定是股东。
2.什么是公司发起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法实[2011]3号),设立公司的人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出资或者入股,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相应地,有两种类型公司发起人: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另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的股东。
三、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要求如下:
(一)发起人范围。我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私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
(二)保荐人资格。我国规定,只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包括私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才能担任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3) 最低保荐人数量。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以上是发起人,一半以上的发起人必须在中国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时,发起人人数不得少于5人。
(四)发起人的出资。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等实物出资。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进行估价、验资、入股。拥有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的发起人出资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
(五)认购股份并全额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在以书面形式认购公司章程规定的拟发行的股份后,立即缴足股款;产权转让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六)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出发行股份申请,并提交下列主要文件:
①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
②章程;
③业务预估;
④发起人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量、出资类型及验资证明;
⑤招股说明书;
⑥收股银行名称及地址;
⑦承销商名称及相关协议。
未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发起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七)召开成立大会。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行股份的股价缴足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公司成立大会,发起人应当将开会日期通知认购人或者公告成立大会前15天。发起人缴纳的股本或者缴纳的抵缴股本的出资额,除发起人未按时募集足够的股份、发起人未按时召开成立大会或者成立会议决议不设立公司。
核名后发起人可以不是大股东吗?
在制定《公司法》的过程中,不少人表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资格有限制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经济组成部分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发展,上述科目的资格条件应放开,与国际接轨。标准。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无论是公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只要符合发起人的条件,比如拥有一定的资本金,都可以成为发起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但也有一些人认为,不可能走得太快,一步到位。将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人扩大为法人是合适的,自然人仍不适合作为保荐人。这样过渡更加稳定,更加符合国情。 《公司法》基本采纳了前人的意见,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资格不作限制。事实上,上述限制已被取消。这样,公司法的形象就更加完整,更加符合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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