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企名网上名称自我申报系统报送流程及详解
◆ 网上名称自我申报系统是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企业名称登记的便捷服务。网上名称申报核准成功,不代表行政许可行为。登记机关在审核申请人当场提交的书面材料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决定。
◆ 通过网上名称自我申报系统申请企业名称申报时,申请人有义务保证所提交的信息、提交的材料和证件的真实、合法、有效,并承诺对提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对虚假材料和证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的隐私信息,并有权酌情修改、删除网上报名服务系统中的各项信息。 ◆ 通过网上名称自行申报的企业名称,自批准之日起保留6个月。申请人获得姓名注册号后,即可到网上注册系统进行注册。涉及预先许可或备案的,需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并持有《网上名称自行申报通知书》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登记机关换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等需要提交的材料。 ◆ 为保证系统的稳定性,每位申请人每天只能提交3个姓名申请。 ◆ 鉴于网上名称自我申报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新设立的企业名称可通过该系统进行自我申报。名称变更、分公司名称、集团名称、改制企业名称等业务,需到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大厅(地址:赵家浜路301号4楼)进行咨询和网上预约。我局将尽快更新网上名称自我申报系统,确保各类名称注册都能办理。请原谅我的任何不便。
如果您需要以下服务,可以加我微信:(王先生)
★一手疑难核查、疑难杂症处理、上海备案国家局名称
★各区名称、证照、备案、网站审核、三证合一、食品加急证、排队等。
★投资、金融、股权公司变更股权并改名
保留经营范围,保留地址
★ 消除法人监控、法人股东黑名单、异常地址、异常年报等。
★ 金融、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股权基金、股份、集团公司
三证合一,保留虚拟地址和业务范围
(以上服务均在上海)
工商独立验证成功申报\n
自申报名称的保留期限为自申报名称获批后30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名称,名称自动作废;对保留期内的自称名称,如需延期,可在新的企业名称保留期届满前,申请延期,但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为30天。
选择“姓名自我声明(变更)”。
单击新建。
选择需要更改名称的公司。首次个人账户需要绑定公司,法人账户不需要直接绑定申请页面。
在名称信息页面,与独立验证名称一样填写名称的四要素,然后勾选重复项。如果名称可用,请将其保存以供下一步使用。
补充信息页面,里面的信息是从之前的设置中带过来的,不需要修改,保存下来做下一步。
点击Finish and Submit,独立更名的申报就完成了。
自行变更申报完成后,点击首页“变更登记”。
点击新版本,选择已完成独立更名申报的企业。
更改 选择公司名称更改并单击下一步。
在变更(备案)信息页面,您可以从申请调整信息的下拉选择中选择独立名称变更完成后的名称。变更登记流程完成后提交,等待业务人员审核。整个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申请流程完成。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