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可以注册为商标吗?
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不少企业试图将自己的全名注册为商标,引发了一些商标纠纷和诉讼。
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人寿保险公司)是上海市知名企业,为国内多家企业和个人提供保险相关服务。在长期的经营活动中,上海人寿保险公司一直使用“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它的通用符号。 2020年2月,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商标,并指定其从事意外保险等36项服务。
上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可以申请商标吗?
根据商标法,企业名称可以注册为商标。但是,当申请人使用企业名称作为商标时,企业名称必须包含重要部分。申请商标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一致。
但“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上海人寿保险公司对此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消费者在保险经纪、保险承保等指定服务中使用诉讼商标作为服务标志并不容易。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不能作为商业商标注册。此外,本案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是基于其显着特征通过使用获得的,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被驳回。
商标的主要功能和重要特征是表示商品或服务,而企业的全称传达了制造商的品牌,这明显优于其他形式的商标来表示商品。仅以商标最易识别的程度为依据,商标含义的构成应便于消费者识别。
至于公司全称,根据普通消费者的心理,很难认出产品制造商的名称也是产品的注册商标。一般商品需要提供制造商的全名,但不是每个产品都有注册商标。因此,如果一个商标让消费者在心理上无法意识到它是一个商标,即使在实质层面上满足了基本条件,商标注册也很难具有鲜明的特点。
事实上,这并非不可能。企业的商标申请也是有用且成功的。比如这个“北京银海星贸易有限公司”。不仅成功注册了企业名称,还注册了很多。
因此,企业全称不是不能注册的商标,但最好不要将企业全称作为商标使用,因为企业全称在国内很难被识别为商标。消费者的认知。如果将公司全名注册为商标,一旦公司名称发生变更,或者商标被许可或转让给他人,商标、其所有人和用户名的含义必然会出现不一致,从而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公司名称注册和商标注册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识别和商标基本知识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基本知识
1、什么是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人均可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连续三年撤销该注册商标。国家商标局受理注销申请后,将发函通知注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供使用证明。
2. 连续三年收到撤销注册相关文件后,如何进行商标使用抗辩?
最好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处理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抗辩,因为举证责任完全在商标注册人身上。因此,根据国家商标局的要求,及时、合法地组织使用证据证明商标的使用尤为重要。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经验丰富,可以尽量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连续三年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建议商标注册人在收到国家商标限期证明通知后,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收集并提交有效证据。一般来说,使用商标的证据具体集中在:(1)商标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及相关交易文件(如标志、产品说明书、说明书、销售协议、票据等)上的使用.); (2) 服务提供者标志使用的表现形式包括(服务场地装饰、菜单、海报、价目表、文件、服务协议等); (三)广告证据的表现形式包括广播、电视、杂志、报纸、广告牌等媒体的广告、展览资料、照片、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商标注册人提供的上述证据应当真实、有效、合法。注意,由于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所以注册人在提交证据时需要提供过去三年连续使用的证据。以前的证据无效,即使提交,国家商标局也不予受理。
2、撤销抗辩所需材料
商标撤销使用三年抗辩所需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明通知书》原件及信封,可证明申请人正在申请证据与被申请人陈述的撤销商标的事实和理由有关的材料(包括:商标使用情况、商标产品生产、销售情况的图片或相关材料、商标产品的交易文件、商标许可合同、商标产品的宣传证据等。证明材料清单,由代理机构提供)。被申请人《关于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暂停使用的答复》及《商标代理机构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
办理程序:被申请人与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合同》——付款——被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并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出具标准文件——向国家商标局报告办——国家商标局作出决定(当事人对商标局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撤销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核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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