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您尚未注册,因此您不必在您的姓名获得批准后退出。这只是初步批准,并不是您企业的正式名称。如果您想在短时间内取消,我们建议您到原注册的行业/商业登记处申请取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下列企业的登记工作。
(一)国家工商局履行出资人责任,由公司投资设立,持有50股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外商投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家立法机关的决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管理;
(四)其他应当经国家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公司。
我不想成功使用在线姓名验证
“网上名称的预审已经通过了,那你继续网上设置注册,是什么原因?提示找不到相关名称?”
“使用网上全名注册系统,公司预核名已获批,但我注册成立时却提示:没有符合条件的预核名找到信息请核对并重新输入。是什么原因?”
…………
近日,有网友在办理电子报名全流程时,遇到了上述问题。请注意,与电子注册管理系统交换信息需要一些时间。
而且
有网友查询:网上设立登记申请进入最后股东签字阶段。两位股东成功提交签名,但一位股东为自己要求退出股东身份 为什么我可以删除他的股东信息?
注:网上登记阶段的股东信息不可删除。我们建议您重新申请姓名验证或在姓名到期后等待六个月再重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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