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协会——需要向当地政府(通常为地级市政府)民政局下属的“民间组织管理局”(民政局二级局、副局单位)申请注册)。
申请设立社会团体的条件 中国公民、法人可以申请设立社会团体。发起人的数量没有限制。具体条件包括:个人会员50人以上或单位会员30人以上;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总数不少于50人;有标准化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固定住所;有适合其业务活动的全职员工;有规定的最低活动经费(全国性社会团体不少于10万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组织事业单位范围 社会团体根据其拟开展的业务范围确定其事业单位。全国性社会团体的业务单位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的组织。
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应当能够覆盖其所属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能够对主管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涉及多个单位的,应当征求其他有关单位的意见。
在申请设立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材料准备阶段,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至少一份原件):《申请设立全国性社会团体的申请书》 》及其电子版(向民政部申请,说明拟设立社团的必要性;拟设立社团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说明、主要业务内容、活动经费及其介绍等,发起人、拟发展成员及其分布情况等;并由发起人签字或盖章)。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建的文件(表示同意担任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加盖国徽);章程草案及其电子版;房屋使用权证明(三种形式一:房产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金租赁合同副本);活动资??助单位或个人出资承诺书。
社会团体名称要求:社会团体名称应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区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点;全国性社会团体的名称可以冠以“中国”、“全国”、“中国”等字眼,学术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上述字眼命名,跨行政社会团体和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名称社会团体不得使用上述词语;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申请设立社会团体的程序 社会团体法人的设立必须经过申请准备和申请设立两个阶段。具体程序如下:保荐机构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筹建设立申请文件;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向民政部门提交筹建申请文件;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建工作的,由保荐机构出具筹建批准书;在6个月的筹备期内,发起人应当开展筹备活动并召开成立大会;保荐人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设立登记申请文件;
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发起人向民政部门提交设立登记申请文件;经民政部门审查同意的,由发起人发给设立登记批准;社会团体从民政部门取得证明,加盖印章后,到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报到民政部门备案。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词条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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