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1、经协商,领取并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名称预核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同时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等相关表格,准备其他登记文件。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批准设立登记通知书》;
5.《批准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2、需提交的文件和证明有:
1、全体发起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由所有创始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证书》。
3. 办理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登记的文件和证明: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表》;
(二)全体发起人成立会议纪要签字盖章;
(三)全体创始人签字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聘任文件;
(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身份证明;
(六)全体出资成员签字盖章的出资清单;
(七)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会员名单;
(八)会员证书复印件;
(九)住所使用证明;
(十)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证明。
扩展信息
设置程序
1、启动准备
2、制定合作社章程
3、推荐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
4、召开创始人大会
五、工作机制的形成
6.注册,注册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下列文件:
1.备案申请;
2、由全体创始人签字盖章的成立会议纪要;
3、全体创始人签字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董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5. 由投稿成员签名并盖章的投稿清单;
6、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办理完毕,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农民合作社
合作社是否需要预先批准?
你想如何成立合作社,需要以下条件:
1:至少找到5个成员,农民成员比例不低于80人;
2:召开成立会议,选举董事会、监事会、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等;起草章程,确定合作社的名称、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3:委托代理人到当地县工商局办理合作社设立登记手续,现场办理材料合规,颁发营业执照;
4:到您所在县公安局指定的刻字店(持特殊行业营业执照)证书)刻本合作社公章;
5: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一般为地税);
7:去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明(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码证、税务证明,并加盖公章和法人印章),公号会报税务局。办理完这些手续后,您就可以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所有手续。
合作社是劳动者自愿联合起来合作生产、合作经营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所谓合作经济组织,先强调“合作”,再强调“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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