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张居正的法律思想
论文摘要 本文简要介绍了明代中后期社会矛盾的复杂性,并论述了著名政治家张居正在这一时期的反道不作为和主张改革。 ,反对阳明的心理,崇尚诚实务实,以民为本,探讨民贵、君轻等法律思想。本文认为,张居正的法制思想和改革措施对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封建专制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对我国现代法制的改革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对论文的关键词进行检验,检验方法为鞭法。敦本务实,以人为本。
中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从秦汉到明朝末年持续了1600多年。它本身不仅有一个创造和完善的过程,而且是在不断加强和削弱的反复震荡中发展的。到了明代,政治集权达到了空前的强度,废丞相、设阁、重用太监,封建专制发展到了极点。明末嘉靖至万历,是国家多事之秋,也是整个封建制度走向没落的时代。
然而,著名政治家张居正在这一时期的法律思想和改革,对这一历史时期有着特殊的作用和意义。在思想上,张居正反对王守仁的“心外无”、“心外无理”之说,反对道家无为而治,主张改革。经济上,张居正实行清地,增加了政府收入,实施了“一鞭法”,改革了税制,重视农业、水利和商业发展。 “三农”大力推动经济发展;在军队中,张居正提出了“备兵”“靠夷”的方针,重用人才,打击侵扰,提倡培养“乡兵”,提倡“家为自己而战,百姓为之而战”。他们自己。”守”。明穆宗隆庆元年(1567年)张居正入阁,明神宗万历元年(1573年)任第一助理。本届政府和谐和谐,场面安定繁荣。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张居正的法律思想:
1. 无为而治,提倡有效改革
嘉靖年间,嘉靖帝自诩堪与汉世文帝相媲美,赞叹黄山为老,崇尚无为而治。 20年来,他没有去朝鲜执政。其结果,朝廷权势倒下,“纲吉沦陷,灵仪之法”,边防松动,太监独权,官员腐败,国库空虚,土地兼并,难民四散,草书翻译灾难,鞑靼人袭击,土司叛乱,倭寇骚扰,百姓不活。
张居正以其非凡的洞察力和智慧认识到朝廷的危机。张居正主张朝廷要集权,让君主“独揽大业,独担权势”,以法令规范天下,坚决执行各项政策法令,这样即使它们相距甚远,可以做到早上发布,晚上实施,从而达到加强君主专制权威和统一管理国家的目的。加强内阁对六部委的管控,解决六部委争权夺利、相互推卸责任、时常出现阻碍或冲突的问题,采取六部委到中央逐级层层管控的办法。州县长:权力集中在内阁,成为名副其实的政治中心。通过严格执行“查法”,加强了六部委、检察院乃至司法、看守人员的考核和纠察,特别是大力纠正宦官专业化积累的弊端,禁止宦官不参与国家的军事和政治事务。击退和消灭一群犯罪的太监。巩固国防,整顿边防,加强军训,用战车,用步骑作战。开辟田野,修筑长城,筑敌塔,加强防御。在巩固边防的基础上,通过和谈改善了明朝与蒙古人民的关系。节流开源,惩治腐败,清欠清地,改革征税,落实一鞭法。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奄奄一息的明朝重新焕发了生机。
2、反对阳明心理,提倡诚实务实。
阳明的心理学强调道德修行,甚至进一步将认知的对错纳入道德修行的范围,相当于主观的好恶。阳明新学提倡人用内心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因此,只要把封建的普遍伦理放在心上,让每个人都没有私欲,真正按照“良心”生活,就能在思想和行为上与封建统治者的要求保持高度统一。 ,并能解决现实社会。危机,使封建统治得以长久。
张居正深知社会危机的复杂性和危害性。他认为,仅仅依靠阳明心学的所谓“良心”,并不能消除时代的罪恶,挽救真正的危机。只有务实、改革、创新,才能使国家真正走出困境,走出危机。他提出“省议、强化纪律指引、整顿沼泽秩序、核实名实、巩固国家基础、整理军事装备”的改革方案,从上到下推进政治、经济、军事改革,统一政权、严格法纪、发展经济、关注人民苦难,以人为本,通过实实在在的改革和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和危机,进而实现富国强军的目标.张居正的思想符合当时社会发展的规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科学性。
三、倡导依法治国,强调严格法制
张居正提出,君主应亲自接管法律、纪律、惩罚和奖励的权力,强化君主诏书的绝对权威,严格明确法制,并强调严格的法律制度是增强君主威信的重要手段。严格法制的关键在于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执法,做到“有法必加,虽贵重近;有错,虽轻蔑”。张居正倡导用法律和法令来规范世界,坚决贯彻执行各项政策和法令。如严格执行“资格办法”,加强内阁对六部委的管控,实行层层管控。对六部委、都检察院甚至报社的违法行为,加强考核纠察,特别是大力纠正专任宦官的宦官积压的弊端,禁止宦官参与国家军政事务,罢免和消灭了一批有罪的太监。 .严查查处,评判功过,奖罚分明,免职,触犯刑法,必须有理,不予执法。张居正倡导的法治,主要是用来约束和规范统治阶级的内部组织行为,打击其违法现象。抑制被老百姓视为头等大事的地主和官僚,是比较先进和进步的。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