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所有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投资人为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册资本金额和所有投资者的投资比例。
公司名称(最好提供5个以上),公司大概的经营范围,公司注册地址,所在地区。
姓名查询完成后,有关部门将接受信息。查名通过后,会提前通知您,并出具查名批复单、一套印章(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和银行确认函。分享。
名称审批范围要求:
没有地区的企业名称。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没有行业描述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须在1亿元以上,经营范围须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五类以上。
核准企业名称前缀。
国家字头企业名称核准。
国家级企业集团名称核准(含企业集团)
包含“国际-国际”一词的名称获得批准。
批准含有“(中国-中国)”的名称。
提交现场核名材料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材料报送规范:(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签字盖章);(二)投资人(股东)资格证明)(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为外文的,需附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报送材料说明(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函(由注册地工商局出具,并由注册地工商局盖章);发送电子邮件索取样本文件; (2) 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指定证书(加盖委托企业公章); (3) 曲投资人(股东)身份证明(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字的,必须有3个以上分支机构;
(二)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企业名称应以下属分支机构为前缀。企业名称应冠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样,并注明分公司所属行业及所在行政区划或所在地名称,但其行业与所属企业一致的,可以省略;
(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应当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并可以在其下属企业的企业名称中使用字体大小;
(四)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支机构重新设立分支机构的,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总行名称。
合营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使用合营成员的字号,但不得使用合营成员的企业名称。合营企业应当在企业名称中标明“合营企业”或者“合营企业”字样。
企业如有特殊原因,可在开业登记前另行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提前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时,应当提供企业设立负责人签署的申请表、章程草案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提交。
外商投资企业应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合同、章程批准前,提前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自行提前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时,应当提交企业设立负责人签署的申请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投资人所在国家(地区)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经营证明。 .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提前提交的申请企业名称登记的全部材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登记主管机关对事先单独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予以核准后,发给《企业名称登记证》。
事先单独申请注册的公司名称获批准后,保留期限为1年。经批准有筹建期的,企业名称保留至筹建期终止。不得用于在保留期内从事活动生产经营活动。
留存期满未办理开办登记的,企业名称自动作废,企业应当自留存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将《企业名称登记证》交回登记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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