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线核名总局
网上申请操作指引
http://www.zhucesz.com/ 申请范围 依法需要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的新设企业名称,主要包括:境内公司、非营利性公司、法人法人和外商——出资企业法人等
http://www.zhucesz.com/登录系统
http://www.zhucesz.com/ 系统开通渠道
企业注册申请系统开通渠道有以下三种:
http://www.zhucesz.com/系统登录操作
笔记:
1)如果您没有注册为系统用户,需要先注册为用户;
2)使用浏览器版本:IE8、IE9、IE10、IE11;
4)“联系电话”应为有效的手机号码,保证您可以注册账号、登录系统、接收商务短信。
http://www.zhucesz.com/进入企业名称注册申请页面
http://www.zhucesz.com/选择企业名称类型
http://www.zhucesz.com/填写申请信息
企业名称设立登记申请需填写“名称信息”、“企业信息”、“投资者信息”和“其他信息”。
在“名称信息”页面填写信息后,系统将对输入的公司名称进行初步检查。如果检查通过,则可以填写“企业信息”;如果检查失败,则需要调整名称信息,直到检查通过。可以继续。
填写“企业信息”页面并审核通过后,进入“投资者信息”页面,填写相关内容。
“其他信息”页面使用语言补充代理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笔记:
1)名称分为“名称划分”、“字号”、“名称行业”和“组织形式”四个部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注册名称不包括银行行政区划,“名称区划”栏不填;
2)申请人需要在“名称行业”中输入行业关键词,然后根据系统提示选择规范行业名称,系统根据规范名称行业匹配行业对应的行业代码和主营业务;如果公司名称中不包含“名称行业”,申请人可以勾选“无行业描述”并选择至少5种行业代码;
3)需填写的公司字号与投资人相同且公司名称有授权关系的,需上传相关资质证明(*.pdf格式);
4)填写的公司名称有其他含义,需要填写含义说明;
5)申请外商投资公司名称,需上传所有投资者资格文件(*.pdf格式);
7) 系统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保证通过系统打印出来的文件内容正确。
http://www.zhucesz.com/查看并提交
注:若业务状态为“提交预审”,则表示业务已提交成功。此时,申请信息只能查看,不能修改。
http://www.zhucesz.com/查看反馈
如果申请状态为“退回修改”,则可以查看、修改或直接“删除”业务信息。
如果申请状态为“成功”,则可以查看业务信息并打印文件。
注:如公司在名称退回后15日内未重新申报名称,系统将删除业务申请信息,允许他人申请公司名称。
http://www.zhucesz.com/打印通知
核对系统业务处理状态为“成功”后,打印系统生成的“企名网登记通知书”(含指定代表)或委托书及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笔记:
1)将客户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到授权客户信息区;
2)《企名网注册通知书》在申请通过后由申请人下载。打印并填写。
http://www.zhucesz.com/ 提交纸质材料并收到通知
查阅企业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所在省、市登记管辖区的有关规定,协商确定拟登记企业的登记机关。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当场交企业登记机关,领取加盖登记机关专用业务印章的《企业名称设立登记通知书》。
笔记:
1) 提交材料规格:
①《企名网登记通知书》(含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②投资者资格证明复印件(由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文件为外文,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译本)。
③其他有关文件和证明。
2)申请人通过企业登记申请系统申请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登记后,到企业登记机关领取《企业名称设立登记通知书》;
3)《企业名称设立登记通知书》应由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指定代表人、共同委托代理人变更,或者因故不能领取的,申请人或者其指定代表人、共同委托代理人可以凭本人有效证件委托他人代领。再次委托的,应单独填写《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下载)。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单独委托的,在《委托书》中的“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处签字。
http://www.zhucesz.com/企业名称设立登记申请业务流程图
中文前缀公司注册一手资源合作请联系客服QQ:632653 TEL18823719231
华夏众创移动互联网创业服务平台技术:产业品牌:资本无缝对接
从注册商标到驰名商标,从企业名称验证到企业上市,我们提供全程策划服务!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
华夏众创移动互联网创业服务服务平台下国内首个无行政区划的移动互联网企业名称验证平台:
无行政区划企业验证网:http://www.zhucesz.com/
华夏众创开放的创业生态系统打破品牌科技资本边界
华夏中创:让创业更简单!
没有生态,就没有创造
中文前缀企业注册一手资源合作请联系客服QQ:632653
无区域核名建设公司
总局核名(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一)网上申报业务范围:依法需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新设企业名称,主要包括:内资公司、内资非公司法人法人及境外外商投资企业法人、非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等
(二)现场申报业务范围:境内新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总局现场受理范围:以“中国”、“中国”、“全国”等字样为前缀”、“国家”、“国际”或含有“中国”、“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的企业名称,以及其他需要总局受理的企业名称——地点。
(三)现场申报业务范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核准,地方局现场受理范围:外商投资公司、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需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等。
二、项目评审类型
企业名称前置审批业务。
三、批准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6号,2009年12月18日修订)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公司登记机关。”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第十八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4. 接受权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局企业登记机关办公室
5、决策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局登记管理办公室。
六。事项审查类型
预审后批准。
七。数量限制
申请人设立的企业数量不限。为规范企业名称恶意申请、占用名称资源,同一投资人申请的名称已获批但未办理企业登记的不得超过5个。
八。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