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核准企业更名申请材料提交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含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笔记:
1、投资者可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延期后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延期申请.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申请延期,申请延期时需交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的投资者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
为加强企业名称管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其他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的企业。
企业申请登记,应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企业名称。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在规定范围内享有专有权。
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批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对企业名称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
名称核准通知书延期多久
企业名称延期申请表 笔、毛笔或圆珠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投资者有正当理由可申请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长一次(六个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申请延期,《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应在有效期届满前退还。申请延期。 4、在签字处,由自然人投资者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者应当加盖公章。 1.办理(企业名称)的预先核准的更名程序。 、同意或不同意核对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或不同意修改企业编制的文件中的错误; 4. 同意或不同意修改相关表格中的错误; 5、同意或不同意接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代理人信息固定、移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正反面复印件所在位置)粘贴代理人身份证明)(全体投资人盖章或签字) 项目应选择相应项目并输入,或注明其他具体内容;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如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单独提交该组织的证明复印件和被指派的特定人员的文件,以及特定人员的身份证件。 4.自然人申请人应由本人签字本人申请,非自然人申请者加盖公章。经办企业名称延期申请 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当注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投资者可申请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长一次(六个月),延期后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企业名称的批准”不能重新批准。申请延期。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申请。第一次批准通知。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的投资者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预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可在广州市“红盾网”(http://www.zhucesz.com/)下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索取。 3. 提交的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请使用A4纸。以上各项未注明需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 4、上述要求投资人签字的,由自然人投资人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应当加盖公章。广州市工商局“红盾网”:(http://www.zhucesz.com/ 电话:96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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