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核名登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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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新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申请人,可通过国家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登记网上登记申请业务系统提交申请,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
《预核准通知书》由企业登记机关印发,申请人可
您不必到国家工商总局领取。已在各地注册的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需报总局批准
根据法律。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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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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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天下路商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
\n中关鼎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注册资金1亿
中企鼎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注册资金1亿
中澳新汇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注册资金1亿
九龙企名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注册资本1亿
中天双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注册资金1亿
\ n中邦华谊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亿,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
中邦环球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
北京市朝阳区众创华商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
中宏鼎盛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亿,位于北京市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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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先批准
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人通过网上注册系统提交申请后,公司名称将由商务总局审核人员审核
审批通过后,内资总局)"
(无公章)给申请人的企业名称。申请人应咨询当地企业登记机关,并根据企业登记管辖的有关规定确定具体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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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核验登记机关
哪一个北京企业名称不予核准
(一)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与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有下列情形的,登记机关不予核准: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不满3年的;企业因前两项以外的原因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
(二)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与经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或者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商号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企业名称、商号相同(企业名称、商号相同,不反映行业特征),具有投资关系的除外;名称相同;与被撤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相同不满3年的;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 北京企业名称由哪些部分组成
(一)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
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示例:北京/市XXX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示例:北京/同城+XXX+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企业名称+行业+行政区划+组织机构
示例:XXX信息咨询(北京/城市)有限公司
3、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机构
示例:北京/城市+XXX+有限公司
4、企业名称+组织形式
示例:XXX有限公司
(二)企业名称前应冠以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含地市)或县(含市辖区)的行政区划名称。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
●北京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的内容和文字:
(一)不得包括下列内容和词语:
1.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以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
(三)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事机关、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名称和军号;
5、汉语拼音(外文名称除外)、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与经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或者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商号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企业名称、商号相同(企业名称、商号相同,不反映行业特征),具有投资关系的除外;名称相同;与被撤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相同不满3年的;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三)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外文、汉语拼音和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如果名称中使用“国际”二字,“国际”不能作为字号或业务特征,而只能作为业务特征的修饰语,并应符合行业用语习惯,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 哪些公司名称不能以“北京”或“北京”为前缀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下列公司的公司名称不得冠以公司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 n(1) 全国性公司;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 n(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五)历史悠久、知名企业;
(六)外商投资企业;
(七)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三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 哪些企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China”、“中华”、“National”、“National”或“International”
企业使用“中国”、“中华”、“民族”、“国家”或“国际”等字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以“中国”、“中国”、“民族”、“国”、“国际”等词语作为行业限定词的企业;
(二)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外(区)资企业名称的,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
● 国家工商总局受理范围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以“中国”、“中华”、“民族”、“民族”、“国际”等词语开头;
(二)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国”、“国家”、“国家”等字样;
(3)不包括行政区划。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
● 当地各级工商主管部门的受理范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以外的企业名称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n
(一)具有同级行政区划的企业;
(二)企业包含同级行政区划,使用控股公司名称字号。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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