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名字是代表公司的形象,对企业管理有很大的促进和发展的作用,将发挥满意的名字是不容易的,所以一些公司在随机时间注册一个名字之前,运行一段时间想改变一个名字,此时更改公司名称将作为参考,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名称更改有专门规定,以减少部门的工作量,约束企业正常稳定运行。第二十二条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得变更。因此,如果企业想在一年内发生变化,只能调整自己的情况,使自己的公司符合特殊原因,具体原因如下:
1. 因业务范围第(一)项调整需要变更名称的;
2. 应控股股东要求变更名称;
3.因组织形式变更需要变更名称;
4. 企业申请更改原名称;
5. 因侵权或者与同一行政区域内批准的其他企业名称相似需要变更的;
6. 企业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名称。
公司可以在一年内变更法人,但应当提供股东会的决议和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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