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核名带什么证书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含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 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所有投资者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外文的,须提交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3.其他有关证件。
注意事项:
(一)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采用A4纸;
(二)提交的材料用外文书写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印章;
(三)未注明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
公司名称处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带着相关材料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交申请。验收人员初审合格后,申请人应当出具《验收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验收单》;应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报关单)。
第二步: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作出批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申请人可凭《受理通知书》进入名称预核准窗口领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通过小系列的安排我们可以知道;《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应与公司名称核查一并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交所有投资者的资质证明复印件。以上就是好顺好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我相信我们已经从上面的条形图中找到了相关的答案。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情况比较复杂,企名网网络也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咨询法律意见。
企业核名原则
企业名称申请登记注册的原则
1. 企业名称中不得有下列内容:
1. 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区域和国际组织名称;
4. 政党、党、政府、军事机关名称、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名称和军事代号;
5、外文字符、汉语音标、阿拉伯数字;
6.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
3.企业法人的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企业名称。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属企业的名称。
企业的营业执照上只能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6. 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 与经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 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其他企业名称与原名称一致;
3.与被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 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企业名称需要翻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自行按照直译原则翻译使用,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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