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审核通过后,股东可以变更。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编制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出资凭证编号。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编制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地址; (二)股东的出资; (三)出资证书编号。登记在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姓名;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公司核准名称以增加股东
可以改变。重新召开股东大会,发布新的决议,然后重新申请。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组织,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它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他一切机构都是由它产生并对其负责的。股东大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二节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有权选举和罢免董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广泛的决策权。企业的重大人事任免和重大经营决策,一般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扩展信息: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的董事,确定相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通过董事会报告。
5、审议通过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作出增加或者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决定。
9、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收藏763186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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