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 获取并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
2、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及相关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同时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准备其他登记文件。业务范围涉及预先审批的,应当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 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设立登记核准通知书》;
5. 按《设立登记核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2需提交的文件和证明包括:
1. 全体发起人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2. 全体创始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证明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登记申请书》;
(二)由全体创始人签名盖章的成立大会记录;
(三)由全体创始人签署、盖章的公司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董事的办公文件;
(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的身份证明;
(六)由全体出资人签字盖章的出资单;
(七)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成员名单;
(八)会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九)居住证;
(十)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明。
扩展信息
设置程序
1. 发射准备工作
2. 二合作社章程之拟订
3.推荐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
4. 召开创始人大会
5. 建立工作机制
6、注册、登记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提交下列文件:
1,记录申请表;
2. 全体创始人签名盖章的成立大会纪要;
3.由全体创始人签署、盖章的公司章程;
4. 法定代表人、董事的办公证件和身份证明;
5. 出资人签字盖章的出资单;
6. 住所使用证明;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为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发给营业执照。
参考百度百科全书-农民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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