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注销个人独资企业,再重新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不能直接转换。个人独资企业清算完毕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之日起15日内出具清算报告,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仍应当承担清偿债务的发生在个人独资企业的存在,只要在债权人未向债务人清偿债务的需求在“5年”,这样的责任应熄灭。
附加信息:
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经营管理:
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委托他人管理企业事务。
1. 内部限制(投资者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
(一)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受托人的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投资人的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 法定限制(对受托人职能和权力的法定限制)包括但不限于:
(一)不得擅自用企业财产作担保;
(二)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三)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与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将投资人的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他人使用。
参考百度百科全书-独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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