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名称未申请核准
(一)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与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被吊销营业执照不满3年的;因前两项所列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而被注销的企业,自注销之日起不满1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企业名称:与经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的名称、品牌一致。除了有投资关系;它是一样的企业批准或注册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一样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一个企业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不反映行业的特点是一样的),除非有投资关系;它是一样的原始名称的其他企业名称改变了不到1年,一样的名字被撤销注册的企业或其营业执照被撤销不到3年,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哪些企业和企业集团可以用“湖南”或“湖南”来命名?
向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核准登记的湖南省境内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司或者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在二百万元以上;
(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申报出资额在二百万元以上;
(三)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四)不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条件,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规定,须经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或者委托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登记。
向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母公司(集团核心企业)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3000万元及以上,控股子公司三家及以上;
(2)母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
(三)集团所有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企业名称由哪些部分组成
1. 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
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1. 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例如:湖南/省+企名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 企业名称+行业+行政区划+组织形式
例如:企名网信息咨询(湖南/省)有限公司
3.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组织形式
例如:湖南/省企名网有限公司
4. 企业名称+组织形式
例如:企名网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前面应当加上企业所在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包括州)、县(包括市辖区)的行政区划名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企业名称不得包含内容和文字
1. 不得包含以下内容和文字:
(一)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4. 政党、党、政府、军事机关名称、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名称和军事代号;
5. 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6.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2.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外文文字、汉语拼音和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如果使用“国际”这个词中间的名字,“国际”这个词不能用作字号或业务特点,但只能作为修饰符的业务特点,它应该符合海关的贸易术语,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第十条
●哪些企业不能以企业所在行政区划名称作为前缀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不得在下列企业名称中冠以企业所在行政区域名称:
(1)国家的公司;
(二)国务院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者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五)历史悠久、知名度高的企业;
(六)外商投资企业;
(7)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十三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哪些企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China”、“China”、“national”、“national”或“international”等词语
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国家”、“国家”、“国际”字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全国”、“国际”等汉字作为行业限定语的企业;
(二)在使用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的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商控股企业名称中,可以使用“(中国)”字样。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经营范围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全国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下列企业名称的核准工作:
(1)“中国”、“中国”、“全国”、“国家”、“国际”等词语;
(二)在名称中间加上“中国”、“中华”、“全国”或者“国家”字样;
(三)行政区划以外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
●地方各级工商主管部门受理范围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国家工商总会经我局核准以外的企业名称:
(一)在同级行政区划之前的;
(二)含有同级行政区划,并以控股企业名义使用字号的企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
湖南企业核名网
⊙全国企业→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上登记系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zhucesz.com/) -《导航服务》-《首页》-《在线注册》-《>》《名称事先核准申请》/《名称有核调整申请》第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zhucesz.com/)页面-“在线申请”-“注册”- >“名称事先核准申请”/“名称有核调整申请”中国公司注册主页(http://www.zhucesz.com/) -“在线”“名称事先核准申请”/“名称有核调整申请”
⊙本地企业(长沙)→登录长沙市工商局网上姓名系统。百度搜索“长沙市工商局”可以找到长沙市工商局网站链接地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受理范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全国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并负责批准以下企业名称:(1)“中国”这个词,“中国”、“全国”、“国家”、“国际”等;(2)使用单词“中国”、“中华”,名称中应当注明“全国”或者“国家”字样;(三)不包括行政区划的。⊙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范围: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以外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1)之前的行政区划在同一水平;(2)企业包含同级行政区划和使用商店名称的名称控股企业。
⊙如果申请状态为“返回修改”,申请人点击“查看”按钮,了解审核意见。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业务修改界面。这是“请“办理成功”:申请人可点击“打印”按钮,打印经审核通过的《通知》,并带相关材料到企业登记机关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状态为“驳回”:申请人可点击“查看”按钮了解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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