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如何设立分公司核名称。(1)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2)股东会决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工商登记。(1)母公司需要提交的文件(2)母公司需要提交的文件(3)商业登记表及材料(4)
税务登记及发票的收取。账户中必须有30000元以上的存款。
开立一个基本银行账户。开立基本银行账户,需要提供母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分立,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新设立公司的,应当依法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如何设立分公司名称
设立分公司需要办理注册手续,分公司不需要注册资本,不具有法人资格,由母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手续:
1. 名称批准通知;
2. 委托书;
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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