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合伙企业的指引(国内)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首先具备下列条件:
1. 合伙人有二人以上,为自然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有书面的合伙协议;
3.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 合伙企业的名称、生产经营场所;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自国家推行“一证一证一码”登记模式以来,申请合作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个是核名字
1. 按照合伙企业名称结构的规定,应当有五个以上名称,包括行政区划、名称、行业和组织形式。
2、领取并填写预批准申请、授权名称,并准备相关材料;
3、提交名称预核准申请、投资方身份证(如投资方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章)、备用名称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4、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合伙企业所提交材料目录
1. 申请注册公司签署的合作伙伴建立合作伙伴:如果以下材料是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他们应当签署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签署并加盖公章
2. 所有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3.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4. 全体合伙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合伙人是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伙人是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是协会法人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伙人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应当提交该协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当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合作伙伴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 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各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函6. 主要业务证书的地方:如果企业的自有房屋作为住所,产权证书和文件的副本同意企业应当提交的使用,和产权证书的原件应了验证。被租赁房屋用作企业住所的,应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和出租方的产权证明。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应提交其他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7.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合伙人的授权委托书;执行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8. 造成资本的业务合作伙伴,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和价值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协商的确认信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价值;在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价格,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证明。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一般合伙企业必须提交合伙人职业资格证明的,应当提交有关证明
10.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1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登记前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2. 其他有关证件
提交上述材料后,大约5个工作日,工商局会电话通知你领取许可证(网上申请的,请参考工商局网站上的通知)
三、取得营业执照后,凭公安局颁发的准刻制证书到指定的刻制机构,刻制公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并备案。
4. 带以下材料到合伙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备案,领取材料填写,确定特别管理人。
1. 营业执照及所有公章
2. 投资方身份证复印件(如投资方为单位,需提交投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明复印件
4. 登记所在地和生产经营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复制的文件
5. 租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如与房产证上的名称不符,需提供转租协议或证明)
6、其他
五、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要求公司财务人员带营业执照、所有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到当地银行办理。
六、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三证合一申请一般要经过审核、受理、决定、发放四个环节,申请时限为5个工作日。
以上六点是建立伙伴关系业务指南,推动波浪网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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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需要一个经过认证的名称来建立合伙关系
在全国创业的今天,一些朋友想要在资金和资源互补的情况下创业,就会选择一起创业,从朋友到合作伙伴,共同出资,一起来运营,那么什么是合伙呢?成立合伙企业的程序是什么?接下来企名网的小编就为大家解答关于合伙企业的问题。
什么是伙伴关系
合伙企业是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两个以上自然人,签订合伙协议,组成的企业组织。共同经营,共担盈亏,共担风险。
合伙企业一般不能个人资质,不缴纳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包括特殊普通合伙。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可以由一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只能出资、分享利润、分担亏损,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
二、合伙企业应符合要求
1. 合伙人应当是两个以上自然人;
2. 有书面的合伙协议;
3.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 合伙企业的名称中有“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不得在名称中使用;
5. 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3验收期限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文件、证件齐全的,办理批准或验证反驳手续。
四、如何登记合伙企业的合伙成立过程
1. 准备材料: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书(备案);
(二)全体合伙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委托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书;
(四)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五)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向各合伙人缴纳出资的确认书;
(六)主营业地证明;
(7)《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前已办理申请的,应提交名称预先核准);
(8)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合伙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执行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核对);
(九)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估价确认书或者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估价机构出具的估价证明;
(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需要经批准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需要登记前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十一)设立特殊一般合伙企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交合伙人职业资格证明的,应当提交有关证明;
(十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文件。
2. 合作伙伴注册过程:
(1)申请:所有合作伙伴共同申请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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