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网上姓名预先审批已经通过,然后继续办理网上设立登记,提示找不到相关姓名是什么原因?”
“我使用网上注册系统,公司的预验证名称已经通过,但注册建立时,提示:找不到预验证名称信息,请检查并重新输入。”的原因是什么?”
.....................
近日,部分网民在办理全程电子化注册时遇到上述问题。在此提醒大家:整个电子注册管理系统交换信息需要一定的时间,建议在通过网上核名后的第二天申请网上注册。
除了
网上申请登记已经进入股东签名的最后阶段,两位股东已经成功提交了自己的签名,但是还有一位股东因自身原因退出了股东身份,如何删除其股东信息?
提醒:不能删除网上申请设立登记的股东信息。建议半年后重新申请验证或重新注册。
网上核名通过未注册
企业核心名称流程图
在线验证材料:
1、企业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编制十多个公司预审计名称;
3、企业法人、股东共同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4、申请企业名称中含有“中国”、“中国”、“国家”、“国家”、“国际”字样的,需提交有关文件复印件,报国务院批准;
5、其他特殊名称相关认证材料。
网上姓名核实的详细情况:
点击注册,注册一个上海工商登录账号,然后登录自己的工商账号(没有自己的工商账号将无法进行网上注册相关操作);
向下滚动页面,出现“在线报名大厅”字样,点击在线报名大厅进入报名大厅;
点击业务管理,然后根据申报内容点击相应图标;
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然后提交等待姓名结果。
核名结果:
1. 预审合格的用户(一)按照规定下载、打印登记申请表、指定代表或者授权代理人证明等申请材料,并按规定签名、盖章或者粘贴有关证件;并在预审批准之日起15日内当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全部合法申请材料;
2. 初审未通过的,根据在线反馈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
工商窗口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1.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
2、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局窗口会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所有需要更正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当场向登记主管机关重新提交补充材料。
注意!
企名网上申请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现场提交的申请重新进行审查:
1. 提交网上申请后,未收到工商行政管理登记主管机关的初审意见;
2. 未通过核名预审,未按要求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
3.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与在线申请材料不一致。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