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名称不予核准
(一)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与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有下列情形的,登记机关不予核准: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被吊销执照不足三年的;企业因前两项以外的原因未办理注销登记满一年。
(二)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与经同一行业主管部门核准或者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商号相同;商业,除非有投资关系;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核准或登记的企业名称和商号相同(不体现行业特征的企业名称和商号相同),但有投资的除外关系;名称相同;与被撤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相同不满3年的;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哪些企业和企业集团可以在名称中带有“江苏”或“江苏省”字样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经省局批准,可在其名称中使用“江苏”字样: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资方为跨3个(含)以上省级城市注册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三)由在江苏省或各省市获得驰名(商)称号的企业控股,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
(四)母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控股子公司4家以上,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5000万元以上。群名可以使用“江苏”二字。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省局批准,可以在名称中使用“江苏”字样:
(一)申报出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是一家人造企业,跨越三个以上省市。
(二)近三年申报出资额不少于1000万元,年纳税额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普通合伙企业。
(三)成员跨越3个省市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名称可以加注“江苏”字样:
(一)关联企业法人名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
(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划名称。
●企业名称由哪些部分组成
一、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
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示例:江苏企名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示例:江苏/省+企名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企业名称+行业+行政区划+组织形式
示例:企名网信息咨询(江苏/省)有限公司
3、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组织形式
示例:江苏/省企名网有限公司
4、企业名称+组织形式
示例:企名网有限公司
2、公司名称前应冠以公司所在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含州)或县(含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
●公司名称中不得包含的内容和文字
一、不得包括下列内容和词语:
1.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伤害欺骗或误解;
(三)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事机关、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名称和军号;
5.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除外)、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2、企业名称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外文、汉语拼音和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名称中若使用“国际”二字,“国际”不能作为字号或业务特征,而只能作为业务特征的修饰语,并应符合行业用语习惯,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第十条
●哪些企业无需使用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一)国有企业;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五)历史悠久,商号知名企业;
(六)外商投资企业;
(七)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三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哪些企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国”、“National”、“National”或“International”
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国”、“全国”、“全国”、“国际”等字样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以“China”、“China”、“Nationwide”、“Country”、“International”等词语作为行业限定词的企业;
(二)使用外商(地区)投资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商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
●国家工商总局受理范围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前缀有“中国”、“中华”、“民族”、“国家”、“国际”等字样;
(二)名称中含有“中国”、“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
(三)不包含行政区划。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地方各级工商部门验收范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以外的企业名称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n
(一)具有同级行政区划的企业;
(二)包含同级行政区划并使用控股公司名称字号的企业。
主要内容为《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非企业预验证方式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审业务材料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设立前须经预核准,即取得惠州市社会办的预核准通知书后组织管理,可以进行设立登记。请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前置审批: 1、网上报名:申请人(或经办人)需在惠州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http://www.zhucesz.com/)上进行登记,并注册成功后选择“名称验证业务”。 2、在线申报:在线填写申请业务相关信息进行数据采集,同时在线提交纸质版扫描件进行审核和电子文件归档。 3. 业务完成:在线办理业务成功后,到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所有纸质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核准业务办理材料清单序号材料名称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核准申请表在线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核准申请表,上传扫描件赞助商身份证明,上传并填写信息 前请仔细阅读本说明,示例文字或示例表格仅供参考。一、名称规范 根据民政部发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惠州市+字号(2个汉字)上)+业务范围+公益活动组织形式列举为:惠州信息技术研究院,“”为自名,“信息技术”为行业领域,“研究院”为组织形式。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国”等字样。不符合规范的名称:惠州信息技术研究院(字号缺失) 惠州清华信息技术研究院(字号容易引起公众误解) 惠州超华科技研究院(业务领域太宽泛) ) 惠州市超华文化科技教育研究院(业务领域不明确,有多重重叠) 惠州市超华信息技术研究院(机构不符合要求) 惠州市潮华信息技术研究会(机构不符合要求) 具体要求,请参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 一、材料要求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1、申请表可直接在线填写,无需下载。 2. 申请内容 f orm应与申请表一致。具体填写要求请参考示例文本。 1. 3. 企业申请成功后,从惠州市社会组织信息网下载表格,一式两份提交。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申请表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编写,需要包括以下几点: 1、申请注册的名称(行政部门名称或地名、商号、行(因)或业务领域、组织)。 2. 主办单位简介及拟任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3.申请公民非单位登记的目的。 4.拟申请登记的民间社会单位的场地、设备(设施)与所从事的业务相适应。 5.拟申请登记的民间团体的注册资本额登记适用于其所从事的行业业务。 六、拟申请登记的民间社会组织的主要服务对象和经营范围。七、拟申请登记的民间社会组织的主要营运资金和收入预测 八、拟申请登记的民间社会组织所拥有的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人员(人才)情况登记。 9. 申请人签名(自如果是个人,则由个人签名;如果是法人,则加盖公章)。详见示例文本2,申请成功打印一份。 (三)主办单位身份证明 1、申请人为自然人(需两人以上)的,需附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为法人的,应附有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以上文件的扫描件需图像清晰,图片正确。申请成功打印成一份。范本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前置审批申请表填写说明: 1.由两人以上组织,具有法人资格;或者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组织的;或者由上述组织举办的,与个人共同举办的,可以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2.业务主管单位是指除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三类必须预先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可以直接登记注册的三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经有关部门批准。 3、宗旨是企业的服务理念和使命,强调企业经营的宗旨和目标。 4.业务范围需符合行业规范,业务清晰、表述严谨、书写规范,与拟申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相适应,不能泛泛、夸大、模糊.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必须与许可文件一致。 5、启动资金需与拟持有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规模相适应。范本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前置审批申请表填写说明: 1、设立登记申请表要求书写规范、清晰,并应包括上述主要内容。 2、报名申请表需经主办方签字并盖章。 3. 材料一份,打印在A4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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