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连锁需要有多家门店的材料;总部决定设立配送中心和总部全资或控制的门店,或者总部与总部参股或无资产关系的门店签订的连锁经营合同,应当向工商部门登记。
根据《关于连锁经营企业登记管理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申请登记时应提交相关文件。申请连锁经营登记,应当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能证明有多个店铺的材料;
(二)总部决定设立总部全资拥有或者控制的配送中心和门店,或者与总部参股或者无资产关系的门店签订连锁经营合同;
(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文件。
连锁经营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包括以下内容:统一进货配送;提供商业技术内容;店铺装修设计内容合同的期限、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的内容。
附加信息:
《关于连锁经营企业登记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
(一)连锁店由总部、配送中心和多家门店组成;
(2)统一采购配送,购销分离,统一质量标准,规范经营管理;
(三)总部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资格,配送中心可以是总部的内部机构,单独设立的配送中心由总部控制;
(四)法律、法规有关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全书-关于连锁店注册管理的相关通知
药房核名需要去哪个部门
必备人员:西药执业药师,如果有中药,也要有中药执业药师(药店里没有中药令人惊讶!所以需要两个有执照的药剂师。)
其他业务人员:要有健康证、工作证
新规定是注册药店法人必须是执业药师!!而有地方规定就必须有当地的社会保障或购买社会保障
第一步,首先要对工商药品名称进行预审核
第二步,经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审核,取得零售药店营业执照
第三步,由第二步工商登记的许可证办理
第四步,申报国税和地方税,并核准征税
第五步是营业三个月后申报GSP证书
第六步,GSP通过后取得设备许可证、食品许可证
多少钱不清楚,每个城市是不同的,有标准可以查,在相关部门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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