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个人供应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人供应商应提前注册自己的名称。
1、领取并填写《姓名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提交名称预核准申请,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登记登记表》;如经营范围涉及预先许可的,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步:提交个人执业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等待《行政许可批复决定》;
1. 填写《个体工商户商业登记申请表》
2.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委托的有关证明;
2. 个人工商名称预登记申请书;
4. 营业场所证明;
5. 个人合伙协议;
6. 公司规章制度和政策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证明文件。
第三步: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按《行政许可决定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缴纳费用,领取营业执照。
附加信息:
个别企业的登记项目包括:
1. 经营者的名称、住所;
2. 构图形式;
3业务范围;
4. 营业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应当将其名称作为登记项目。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申请人签署的申请开设个别工商住户登记的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营业场所证明;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文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全书: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为个人商业登记准备资料
网上个体户登记与企业登记有很多相似之处,个体户登记也以核名为主。核名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带备资料和名称去窗口办理就可以了,也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自主名称申报。但是在线姓名验证系统不提供姓名证明文件打印功能只会自动保留10天,不提交申请的将自动失效。
或登录工商局首页,点击进入“商科设立登记”,点击“办理”进入,选择“使用其他企业名称申请”。在选择业务类型的页面上,选择“自雇”并单击“OK”按钮。
阅读相关规则后,选择“普通个体工商户名称独立申报”,输入名称,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报完毕。
名称审批通过后,输入“代理名称”,将出现审批记录。此时点击“申请设立”,进入自雇设立申请页面。按提示填写提交,完成个体工商户在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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