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注册需要哪些材料?注册分行的流程是怎样的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二)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章程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行行长的办公证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在登记前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申请通过后,启动相关程序,流程如下:
1、首先,带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和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核名。
2、名称后,凭工商局出具的名称通知到有关部门办理预先核准手续。
3.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由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4、填写《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由总公司加盖公章并加盖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 准备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物业需提交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协议复印件及出租人房产证复印件。
6、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必须有分公司的决定,同时提供责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验资报告、房产证、委托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批准通知书、相关审批手续的预审等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相关文件)。
6. 持营业执照和公司成立通知书到公安局办理篆刻。
7. 持有营业执照和公司设立《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通知》。
8. 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开业通知到开户银行申请基本账户,并先填写基本账户申请表。
9、持营业执照、代码证、公司登记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账户申请、房地产证等资料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10. 持国税、地税登记证和营业执照到开户银行正式开户。
11、一般纳税人需要办理的,凭填写完毕的有关文件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报送国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分公司的核名称需要哪些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注册分公司需要的信息:(5)公司章程(公司出具的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档案并加盖公章)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需提供实际营业地点的租赁协议及财产证复印件、财务人员就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如在当地)。请提供以下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出租人等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公司章程须在公司所在地工商局打印,并加盖工商局印章。分公司负责人出具实际营业场所的租赁协议及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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