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指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负责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直属国务院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立部级机构。
注册的名字已经提交审查可以撤销,但同样的名字只能提交一次,只有核名没有通过请修改,或核驳可以再次申请,如果你想纠正你所输入的信息,你可以命名,名称调整,或取消和re-approve。
提交的姓名可否撤回
名称核名后不需要取消,因为您还没有注册。只是初步批准,并没有真正成为贵公司的名称。如果想在短时间内取消,建议将原登记的工商名称申请取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投资者职能的公司和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股50股以上的公司;
(二)外商投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其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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