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注册担保公司是合法的?
为了使担保公司的注册行为合法化,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经监管部门审批。
经批准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由监管部门发给营业执照,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融资担保业务,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符合任职条件的合格职工。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七)监察机关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注册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1、名称检查
工商局获得“企业(名称)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把公司的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婚礼,如果不愿意,你可以使用这个名字,将出具名称(名称)的企业预先核准。一般不收费,有些地方收费。
在核名称之前准备好几个名称,以免浪费时间。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有工厂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些地方是不允许在住宅楼办公的,很多地方也可以使用虚拟地址,但是小编不建议使用虚拟地址。如果没有地址要使用虚拟地址是需要花钱的(一般会计公司资源),如果没有地址要注册,建议直接找代理注册,以下内容看不懂。租完房子后要签订租赁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
签订租赁合同后,还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适用的买入汇率的一千分之一年度租金,租金是10000元一年,例如,10元购买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需要使用租赁合同,后面所有需要的是贴邮票的复印件。
3.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上找《公司章程》样本,修改就可以了。公司章程最终由全体股东签署。
4. 办理验资报告
现在注册公司实现订阅系统,但做的某种类型的公司是需要支付的,需要一个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成本的比例计算,银行的股东发行的一份备忘录,银行篆书的信后,并将公司章程、核通知书、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送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一般费用在500元左右(注册资金在50万以下)。
5、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形式,包括设立登记申请书、股东(保荐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督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委派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妥后,连同核名通知单、公司章程、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到工商局。牌照将于约3个工作天发出。
6、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地方刻章,要刻制公章、财务章和法人章。以下操作步骤需要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7. 税务报告,国税和地方税报告。目前税务报告要求法人和会计人员填写,并要求记录企业信息和会计信息。
8. 去银行开一个基本账户
拿着营业执照去银行开一个基本账户。验资时最好是同一家银行的分行,所以银行当然需要预约。
开基本户需要填写很多表格,最好带齐的东西都带,否则要跑很多次,包括营业执照原件、身份证、财政章、法人章。
9日,“请拿到发票
如果公司是销售货物的,应该去国税申请发票,终于开始营业了。注意每个月都要按时报税哦,即使没有营业也不需要交税,也要零申报,否则就要罚款了。
无论公民、单位想设立的是担保公司,还是其他类型的公司,在申请设立之前,首先需要确定自己是否符合设立公司的条件,然后需要整理出相关公司注册代理机构需要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材料。
担保公司核名
1. 达到最低注册资本(实收货币资本500万元;融资性担保公司1亿家,经营再担保业务,连续经营2年以上)。
2.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3.依照法律(公司法)的规定订立公司章程。
4. 熟悉财务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考核人员。
向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所在地工商局)提交下列文件:
1. 公司设立申请报告(组织机构名称、注册资本、营业地点、经营范围)。
2. 章程。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审通知书》。
4. 各股东同意。
附加信息: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融资担保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程序规则、决策程序和内部审计制度,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
融资担保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至少应有两名独立董事。
第二十三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担保评价制度、决策程序、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响应机制,制定严格规范的业务操作程序,加强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融资担保公司应当配备或者聘用具有相关资格的经济、金融、法律、技术等专业人员。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融资担保公司应当设立首席合规官、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首席风险官应当由取得或者注册会计师等相关资格,并具有融资担保或者金融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五条融资担保公司应当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如实记录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二十六条融资性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金,可以由融资性担保公司与被担保人根据被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自行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融资担保公司对个人提供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额由保证人提供的不得超过10人,个人净资产由保证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15人,资产净值单一由保证人提供的债券发行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30元。
第二十八条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负债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十倍。
第二十九条融资性担保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的,限于国债、金融债券、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金融产品;以及其他无利益冲突且总金额不高于20项净资产的投资。
第三十条融资担保公司不得为母公司、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第三十一条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留出储备基金未到期责任的速度50当前年度的保费收入,并留出担保赔偿准备金的比例不少于1月底保证责任的平衡。
累计保证赔偿准备达到本年度第10年度保证责任余额的,提取差额部分。余额的提取办法和保证金使用的管理办法,由监管部门另行制定。
监管部门可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的责任风险状况和审慎监管的需要,提高担保补偿准备金的比例。
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对担保责任进行风险分类管理,准确计量担保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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