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组织的定义:社会组织是指中国公民为实现其成员的共同愿望,自愿组织起来,按照章程进行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二、成立协会应具备的条件:(二)经经营主管单位审查批准;(二)个人会员50名以上或者单位会员30名以上;个人会员与单位会员混用的,会员人数不得少于50名;(四)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六)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专职秘书长、副秘书长至少一人;(四)有不低于3万元的注册资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社会组织设立的程序:社会组织设立的登记可分为两个阶段:(1)筹备设立阶段。二、咨询及名称核实: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就登记事项进行咨询,咨询事项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单位、拟名称的批准及申报材料的准备。申请筹建: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筹建申请书(含:行业(学科、领域)的权威性、代表性、普遍性;活动领域和方式;待发展会员;等的“签名”应用程序必须由申请人签名。(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的文件准备(文件必须声明赞助商(单位)有资格准备协会;批准申请的准备;这权柄愿意充当的业务主管单位(三)社会团体章程草案。社会团体制定章程,应当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部章程范本制定,并包括章程范本所列的各项规定。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补充。受理:登记主管机关已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文件申请在准备材料之日即视为正式受理。三、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筹建活动: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以成立筹建机构。筹建机构应当在六个月内完成下列筹建工作:(三)发展会员;(四)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大会,制定公司章程和会员费标准,并指定执行机构;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在筹备期间,除筹备活动外,不得开展其他活动。筹建单位6个月内未完成筹建工作的,撤销筹建单位资格,筹建单位自动解散,不得以筹建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筹建工作完成后,筹建机构应当在筹建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不报名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筹备组应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件一份):(1)《社会团体设立登记表》(请按说明和内容填写)(2)主管业务单位批准的文件(3)注册验资报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四)公司章程(经登记主管机关批准后生效)。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筹备组织提交的全部有效登记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批准或者不批准其设立登记。(不包括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章程和申请登记单位实地检查的时间)经批准设立登记的,颁发并公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组织凭《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盖章,申请组织代码证书,并按照规定将银行临时账户转为基本账户。社会团体的印章和账户,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登记管理机关对不符合登记条件或者有其他原因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了解申请人并解释原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行业协会的负责人不得是行政机关、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现职国家工作人员。(二)不得与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结帐,不得实行集中财务管理;不得与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协同工作。除必要时外(行业协会除外),党、国家机关(包括人民团体)的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团秘书长以上的领导干部。要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的规定,《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桂办发[1999]3号)精神,报有关部门批准。秘书长以上主要成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协会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步批准后,于4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检查。
协会前核名到什么部门审核
即处理条件
(1)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第11条,行业协会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目的(1)超过50个成员;(2)章程符合规定;(3)规范的名称;(4)固定住所;(5)的组织结构和全职员工符合其商业活动;(6)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0元;(7)少于三的贸易协会在同级行政区域内也设立了类似的机构。市政府确定的新兴行业和特殊行业的行业协会,可以不受前款第(一)项规定的限制,但建议会员人数不得少于二十人。个体工商户和非法人经济组织的人数,不得超过拟建会员总数的10%。个体工商户的协会和以个体工商户为主的行业的行业协会除外第二条规定,行业协会的发起人应在8人以上。(一)在特区注册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二)连续经营2年以上;(三)无不良信用记录。
2、处理材料
提供8-10家具有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主要赞助商)、3、附送保荐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及保荐人近2年良好经营业绩(如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网上申请印刷,8-10个赞助商必须盖章
由所有申请人或申请单位(或担保单位)签名或盖章
3处理流程
在线程序
1. 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办公大厅填写相关表格,发起行业协会名称审批申请,并提交。
2. 接受
申请人填写表单通过网上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初步审查后,申请人将在A4纸打印形式,及相关人员或部门将签署和密封,交给行政服务大厅的窗口。初审结束后,窗口工作人员将接受网上报名。经办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将不符合要求的内容(退回并更正)或不受理材料的原因告知申请人,并将材料在线退还给申请人。申请人可重新填写申请表,考试合格后重新受理。
3.审查
业务验收后,进入在线审核流程。行政许可决定应当自网上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
4. 处理结果
审核后5个工作日至行政许可决定作出的行业协会名称授权通知之日,通知申请人审批系统自动发送短信至收到行业协会名称授权通知之日,行政许可决定不予受理之日,5天内送达给申请人的姓名通知将不会被批准。
窗口处理过程
1. 申请
申请人将行业协会名称报送深圳市行政服务厅民政局窗口和各区行政服务厅民政局窗口一个批准的应用程序。
2. 接受
申请人填写表单通过网上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初步审查后,申请人将在A4纸打印形式,及相关人员或部门将签署和密封,交给行政服务大厅的窗口。初审结束后,窗口工作人员将接受网上报名。经办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材料不符合要求(退换更正)的内容或不接受材料的原因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提交材料到窗口再次,窗口工作人员再次在线受理。
3.审查
业务验收后,进入在线审核流程。
4. 处理结果
审批系统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自动向申请人发送短信通知,领取《行业协会名称审批通知》,由窗口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送达《名称核准通知书》。
一个特殊的链接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