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到哪里登记,郑州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理。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郑州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需要符合法定形式和完整信息才能进行登记,今天好会计小宝给大家分享一下郑州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流程如何走,供大家参考:
受理单位:河南省民政厅
受理申请:将申请材料交至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厅
办公室地址: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县)湘盛街18号,河南省民政厅综合服务厅602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08:00-12:00下午15:00:04-18:00:10冬季:08:00-12:00下午14:30:23-17:30:30
1、名称检查
在河南省民政厅的网站上搜索,看是否有重复的名字。如果没有重复的名称,这将证明该名称可以使用。
2、租房
注册公司必须是实际地址,个人住宅、商品房、办公楼都可以,如果没有地址,或者要租,或者要找代理公司的地址。
3.填写登记信息或提交工商局
工商局网站下逐步输入企业的所有注册数据,检查无误后,下载签名文件,插入U盾提交工商签名,3-5个工作日检查无误即可去领取营业执照。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示范章程》,理事会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人数为3 - 25人。理事的任期不得超过三年或者四年。
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监事,监事三人以上可以设监事会。监事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董事、董事的近亲属和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企名网会计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哪里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流程相关知识,更多如果你不懂,可以免费咨询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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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非企业名称核准暂行条例
新都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业)综合咨询服务领域常见问题解答第一阶段民事常见问题)
“一窗”接受改革涉及的问题很多,涉及面很广。结合新都区行政审批的实际工作,新都区行政审批局在政府事务厅C区三楼设有20个受理窗口和咨询服务窗口,负责受理各类审批事项,为群众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将商事登记、社会事务、城市交通管理、农事等392项商务服务纳入“一窗”服务窗口,帮助人们少问路、少跑动。审批后,发证窗口统一发证,并设立“前台”全面受理、分类后台审批、统一窗口对外”的政府服务模式。
第二,社会企业常见咨询问题的答案清单
1. 民政事务的常见问题解答
2. 医生及护士注册的常见问题
3.公共场合常见问题的答案
4. 有关教育的常见问题
5. 医疗机构常见问题解答
6. 有关金融的常见问题
7. 人类和社会常见问题的答案
第一阶段
民政常见问题解答
(1)
建立社会组织的要求是什么?
答: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规定》,设立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个人会员五十人以上或者单位会员三十人以上;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会员总数不得少于五十人;2 .规范的名称及相应的组织机构;(四)有固定的住所;(五)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有法定资产和资金,全国社会组织活动经费10万元以上,地方社会组织和跨行政管理社会组织活动经费3万元以上;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私营非企业单位如何核名?
答: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发[1999]129号)的有关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应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名称、行业(业务)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前面应当加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州)、县(县级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划或者地名。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所标明的组织形式必须清晰易懂,一般指学校、学院、花园、医院、中心、医院、研究所、博物馆、车站、社区、公寓、俱乐部等,不得使用“一般”字样。
(3)
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什么条件?
答: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申请民办非企业登记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主管单位审查批准;(二)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结构;(四)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必要的前提。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4)
民办单位不办企业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答:根据第十八条法令的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申请注销登记时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一个民营非企业单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和加盖公章的单位,如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不能签署任何理由,原因失败的文件,还应提交;2。(二)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的文件;(四)清算组织提交的清算报告;3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六)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财务凭证;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5)
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吗?
答: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6)
主办单位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二人以上可以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7)
年检时民办单位非企业一般?
答: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27号)第四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资料,并在业务主管单位发出初步审查意见后,于5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8)
民办非企业单位对活动领域有什么要求吗?
答:有根据第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订单号18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场所产权证明或证据的权利使用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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